平南县2023年第1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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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2023年第1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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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2023年第1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09-04 23:13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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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公开出让 [2023]012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及编号

宗地

座落

土地

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控制高度

1

2023年第12期PN2023-053

平南县丹竹镇赤马乡汶水

516.09㎡

商业用地

2.0<容积率≤6.4

≤100%

24米(建筑主出入口处室外地面正负零标高起算)。

40年

260

260

备注

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四)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9月7日至 2023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1日至 2023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 (略) 驻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临时办公点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时(以到账为准),提交竞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8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3年9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

2.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

2.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 (略)

联系方式:*(苏女士)*(吴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

2.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75-*

联系地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交纳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账 号:*467

行 号:*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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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2023年第1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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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公开出让 [2023]012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及编号

宗地

座落

土地

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控制高度

1

2023年第12期PN2023-053

平南县丹竹镇赤马乡汶水

516.09㎡

商业用地

2.0<容积率≤6.4

≤100%

24米(建筑主出入口处室外地面正负零标高起算)。

40年

260

260

备注

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四)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9月7日至 2023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1日至 2023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 (略) 驻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临时办公点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时(以到账为准),提交竞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8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3年9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

2.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

2.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 (略)

联系方式:*(苏女士)*(吴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

2.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75-*

联系地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交纳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账 号:*467

行 号:*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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