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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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26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 如城街道李渔路以东、 (略) 以北、茅雉河以西地段 2694 其它
1.80 建筑密度<50 35 50 90 440.7384 10 (元/平方米)
R* 如城街道解放东路以北、茅雉河以西地段 734 其它
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30 25 50 20 99.9708 10 (元/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R*号地块项目建筑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块的日照影响,日照影响分析按《 (略) 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总平面规划图必须明确绿地范围、配电房位置,各项指标必须准确;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车(垂直式停车位尺寸不应小于2.5米×5.3米),开发深度不超过10.0米,占地范围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详见规工设(2023)如字第1号规划条件。 (2)R*号地块需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车,开发深度不超过10.0米,占地范围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0米,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详见规工设(2023)如字第4号规划条件。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 (略) 政基础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9月05日至 2023年09月25日,到 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26日 起至2023年10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0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26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 如城街道李渔路以东、 (略) 以北、茅雉河以西地段 2694 其它
1.80 建筑密度<50 35 50 90 440.7384 10 (元/平方米)
R* 如城街道解放东路以北、茅雉河以西地段 734 其它
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30 25 50 20 99.9708 10 (元/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R*号地块项目建筑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块的日照影响,日照影响分析按《 (略) 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总平面规划图必须明确绿地范围、配电房位置,各项指标必须准确;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车(垂直式停车位尺寸不应小于2.5米×5.3米),开发深度不超过10.0米,占地范围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详见规工设(2023)如字第1号规划条件。 (2)R*号地块需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车,开发深度不超过10.0米,占地范围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0米,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详见规工设(2023)如字第4号规划条件。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 (略) 政基础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9月05日至 2023年09月25日,到 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26日 起至2023年10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0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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