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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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天府〔2023〕132号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已经天涯区三届区委常委会第87次(扩大)会议、三届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

(此件主动公开)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

回迁选房分配方案

为切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安置房回迁分配工作,保障安置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参照《 (略) 天涯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天府〔2022〕99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区征地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回迁分配方案。

一、安置房情况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 (略) 天涯区妙林村委会六乡西河一组,总用地面积为14813.67㎡,拟建设两栋17层安置住宅楼、一栋2层配套楼以及地下室。项目总建筑面积18661.34㎡。总安置房套数共128套,其中建筑面积85㎡的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户型96户、建筑面积170㎡的五室两厅一厨两卫户型32户(以上面积为规划面积,实际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二、选房资格的认定

本次参与选房的选房对象,是指已签订《凤凰镇妙林片区城边村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且安置形式为“产权置换”的被征收户,具体经妙林村委会调查核实上报、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认定具有安置选房资格的,可认定为选房对象。

选房对象如需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填写委托书并在通知选房前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1.本人选房。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协议原件。

2.委托他人选房。应向指定工作人员出具协议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继承人选房。因原选房人已故而发生继承关系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如原选房人有多名继承人的,由各继承人共同委托其中一人作为选房人选房。选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安置区选房原则

(一)基本原则

1.本次安置房回迁分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未尽事项按选房人对应所处的征收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二)选房原则

1.选房顺序

本次选房工作的正式选房顺序按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根据抽取的数字结果,从小到大依次开始选房。

2.选房面积

(1)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目前所有房型面积均为规划面积,选房人暂按规划面积进行选房,实际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2)选房人的可选安置户型及面积,按照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认定的每户需安置的户型、套数、面积,相对应匹配至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中最接近的户型进行匹配选房,所选择的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选部分最大不得大于建筑面积15㎡。

(3)对符合安置条件,但经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认定安置面积较小,再超选建筑面积15㎡后仍无法选得该安置最小面积户型的,可超选15㎡以上选得该安置区建筑面积最小的安置户型。

3.超时选房

选房人未能进行选房或选房超时的,自动进入本批次末尾号选房。截止至本批次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进行选房的,则视为放弃选房机会。待全部选房完后从剩余房源中抽签房号。

4.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选房结束后剩余房源的管理按《 (略) 天涯区征收改造项目安置房管理工作机制》(天府〔2021〕94号)执行。

5.选房地点及时间

选房地点: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会议室。

选房时间:具体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四、选房工作小组及人员工作职责

(一)选房资格确认组:由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妙林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认定回迁户安置资格及可安置面积。由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负责出具回迁户《选房介绍信》并移交选房组,《选房介绍信》需明确回迁户的选房面积。

(二)选房组: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选房前选房身份资格审核、房屋户型配对、发放选房通知、现场选房叫号、选房结果登记公示并收集《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办理安置房交房手续等相关工作。

(三)法律咨询组:由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解释在回迁安置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四)维稳组:由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和属地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应对现场突发事件,做好安全、维稳工作,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

(五)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和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统筹活动宣传报道,负责安排媒体现场跟踪报道工作。

(六)秩序维护组: (略) 综合执法局天涯分局组成。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七)交通管制组:由市交警支队天涯大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选房地点相关路段交通秩序和周边车辆疏导工作。

(八)监督组: (略) 公证处委派2人负责选房全过程监督工作,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选房流程

(一)看房。选房前,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内进行公示房号表、户型图。看房时间期限为:3-7天。看房期间,选房人可携带家属陪同进场看房,安置区可选户型对选房人部分开放。

(二)正式选房。选房开始时,选房人可携带一名家属陪同进场参与选房,选房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选房人按选房细则选取安置房后,应在《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一式两份)上签字按手印确认,开具《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后选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我区提出换房要求。

(三)选房结果公示。选房组将选房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内。

(四)选房监督。监督组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选房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六、安置房交付

(一)结算安置房面积差价

1.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可选安置房建筑面积的:差额建筑面积在5㎡以内(含5㎡)的,按该安置区建筑面积建安成本价结清差价;差额建筑面积超过5㎡的,按该安置 (略) 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2.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可选安置房建筑面积的:差额建筑面积按该安置 (略) 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二)领取安置房领取单

选房人到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签订《安置房选房补偿协议》并结清所需缴纳的安置房面积差价款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置房选房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补缴安置房差价款银行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 (略) 天涯区凤凰路319号,天 (略) A栋105号(天涯区住房保障办)开具《安置房领取单》。

(三)领取安置房钥匙

开具《安置房领取单》后,回迁户应在当天内携带身份证、《安置房领取单》原件、《安置房选房补偿协议》复印件、《补缴安置房差价款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复印件等相关 (略) 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缴纳专项住房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建筑60元/㎡。回迁户领房前,所需缴纳的专项住房维修基金由我区先行代收后统一 (略) 物业信息和白蚁防治中心。

七、其它事项

本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略) 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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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2023〕132号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已经天涯区三届区委常委会第87次(扩大)会议、三届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

(此件主动公开)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

回迁选房分配方案

为切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一期)安置房回迁分配工作,保障安置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参照《 (略) 天涯区海坡村委会西瓜村、芒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回迁选房分配方案》(天府〔2022〕99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区征地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回迁分配方案。

一、安置房情况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 (略) 天涯区妙林村委会六乡西河一组,总用地面积为14813.67㎡,拟建设两栋17层安置住宅楼、一栋2层配套楼以及地下室。项目总建筑面积18661.34㎡。总安置房套数共128套,其中建筑面积85㎡的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户型96户、建筑面积170㎡的五室两厅一厨两卫户型32户(以上面积为规划面积,实际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二、选房资格的认定

本次参与选房的选房对象,是指已签订《凤凰镇妙林片区城边村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且安置形式为“产权置换”的被征收户,具体经妙林村委会调查核实上报、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认定具有安置选房资格的,可认定为选房对象。

选房对象如需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填写委托书并在通知选房前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1.本人选房。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协议原件。

2.委托他人选房。应向指定工作人员出具协议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继承人选房。因原选房人已故而发生继承关系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如原选房人有多名继承人的,由各继承人共同委托其中一人作为选房人选房。选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安置区选房原则

(一)基本原则

1.本次安置房回迁分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未尽事项按选房人对应所处的征收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二)选房原则

1.选房顺序

本次选房工作的正式选房顺序按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根据抽取的数字结果,从小到大依次开始选房。

2.选房面积

(1)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目前所有房型面积均为规划面积,选房人暂按规划面积进行选房,实际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2)选房人的可选安置户型及面积,按照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认定的每户需安置的户型、套数、面积,相对应匹配至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中最接近的户型进行匹配选房,所选择的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选部分最大不得大于建筑面积15㎡。

(3)对符合安置条件,但经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认定安置面积较小,再超选建筑面积15㎡后仍无法选得该安置最小面积户型的,可超选15㎡以上选得该安置区建筑面积最小的安置户型。

3.超时选房

选房人未能进行选房或选房超时的,自动进入本批次末尾号选房。截止至本批次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进行选房的,则视为放弃选房机会。待全部选房完后从剩余房源中抽签房号。

4.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选房结束后剩余房源的管理按《 (略) 天涯区征收改造项目安置房管理工作机制》(天府〔2021〕94号)执行。

5.选房地点及时间

选房地点: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会议室。

选房时间:具体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四、选房工作小组及人员工作职责

(一)选房资格确认组:由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妙林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认定回迁户安置资格及可安置面积。由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负责出具回迁户《选房介绍信》并移交选房组,《选房介绍信》需明确回迁户的选房面积。

(二)选房组: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选房前选房身份资格审核、房屋户型配对、发放选房通知、现场选房叫号、选房结果登记公示并收集《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办理安置房交房手续等相关工作。

(三)法律咨询组:由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解释在回迁安置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四)维稳组:由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和属地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应对现场突发事件,做好安全、维稳工作,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

(五)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和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统筹活动宣传报道,负责安排媒体现场跟踪报道工作。

(六)秩序维护组: (略) 综合执法局天涯分局组成。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七)交通管制组:由市交警支队天涯大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选房地点相关路段交通秩序和周边车辆疏导工作。

(八)监督组: (略) 公证处委派2人负责选房全过程监督工作,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选房流程

(一)看房。选房前,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内进行公示房号表、户型图。看房时间期限为:3-7天。看房期间,选房人可携带家属陪同进场看房,安置区可选户型对选房人部分开放。

(二)正式选房。选房开始时,选房人可携带一名家属陪同进场参与选房,选房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选房人按选房细则选取安置房后,应在《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一式两份)上签字按手印确认,开具《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后选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我区提出换房要求。

(三)选房结果公示。选房组将选房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 (略) 天涯区妙林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内。

(四)选房监督。监督组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选房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六、安置房交付

(一)结算安置房面积差价

1.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可选安置房建筑面积的:差额建筑面积在5㎡以内(含5㎡)的,按该安置区建筑面积建安成本价结清差价;差额建筑面积超过5㎡的,按该安置 (略) 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2.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可选安置房建筑面积的:差额建筑面积按该安置 (略) 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二)领取安置房领取单

选房人到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签订《安置房选房补偿协议》并结清所需缴纳的安置房面积差价款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置房选房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补缴安置房差价款银行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 (略) 天涯区凤凰路319号,天 (略) A栋105号(天涯区住房保障办)开具《安置房领取单》。

(三)领取安置房钥匙

开具《安置房领取单》后,回迁户应在当天内携带身份证、《安置房领取单》原件、《安置房选房补偿协议》复印件、《补缴安置房差价款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单》复印件等相关 (略) 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缴纳专项住房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建筑60元/㎡。回迁户领房前,所需缴纳的专项住房维修基金由我区先行代收后统一 (略) 物业信息和白蚁防治中心。

七、其它事项

本 (略) 天涯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略) 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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