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公告
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攸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举行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
县发展中心主体楼13楼1372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四、听证会承办单位
攸县自然资源局
五、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代表含邀请代表和自愿报名代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人数较多,需要选择听证会代表的,听证会承办单位将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和适宜性等原则确定听证代表。
六、听证代表申请报名条件
(一)凡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注册在攸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熟悉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
七、报名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填写并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3年9月22日前到攸县自然资源局 1359办公室报名。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联系人:宁雄军,联系电话0731-*。
八、会议须知
(一)经邀请和遴选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听证会承办单位将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听证代表凭《听证通知书》入场。申请旁听的单位或个人,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会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二)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陈述意见应当遵循合理的时间要求,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承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会上不得发言。
(四)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在会场使用手机,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
(五)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当事人申请等原因,延期听证的,承办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攸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一审:欧阳雄
二审:肖文斌
三审:周卫国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攸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举行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
县发展中心主体楼13楼1372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四、听证会承办单位
攸县自然资源局
五、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代表含邀请代表和自愿报名代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人数较多,需要选择听证会代表的,听证会承办单位将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和适宜性等原则确定听证代表。
六、听证代表申请报名条件
(一)凡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注册在攸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熟悉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
七、报名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填写并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3年9月22日前到攸县自然资源局 1359办公室报名。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联系人:宁雄军,联系电话0731-*。
八、会议须知
(一)经邀请和遴选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听证会承办单位将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听证代表凭《听证通知书》入场。申请旁听的单位或个人,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会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二)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陈述意见应当遵循合理的时间要求,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承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会上不得发言。
(四)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在会场使用手机,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
(五)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当事人申请等原因,延期听证的,承办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攸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一审:欧阳雄
二审:肖文斌
三审:周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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