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文自规告字号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文自规告字号
经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2023-20 | 文安县大赵村南侧 | 20349.98平方米 (合30.5250亩) | 二类 工业 用地 | ≥1.0 | ≥35% | ≤20% | 50 | 618 | 686 | 建筑高度≤24米,现状出让 |
2023-21 | 文安经济开发区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李庄农场) | *.10平方米 (合248.5622亩) | 二类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5% | 50 | 5751 | 8215 | 建筑高度≤24米(针对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确需超过24米建筑,须经专家论证后再经相关部门审批,但不得超过60米),现状出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出让成交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和不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的。
2、监管系统中通报的税收违法企业。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4、交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工业用地地块的竞买人需向所辖园区(或政府)进行项目审核登记,由园区(或政府)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意见;2023-21号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地块,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部门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9日到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提出报名申请或者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申请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领取出让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9日,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6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0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出让活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邮箱号:*@*63.com)。
3、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文安县人民政府网或通过《廊坊日报》进行查阅。
4、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5、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6、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人:宫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经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2023-20 | 文安县大赵村南侧 | 20349.98平方米 (合30.5250亩) | 二类 工业 用地 | ≥1.0 | ≥35% | ≤20% | 50 | 618 | 686 | 建筑高度≤24米,现状出让 |
2023-21 | 文安经济开发区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李庄农场) | *.10平方米 (合248.5622亩) | 二类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5% | 50 | 5751 | 8215 | 建筑高度≤24米(针对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确需超过24米建筑,须经专家论证后再经相关部门审批,但不得超过60米),现状出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出让成交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和不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的。
2、监管系统中通报的税收违法企业。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4、交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工业用地地块的竞买人需向所辖园区(或政府)进行项目审核登记,由园区(或政府)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意见;2023-21号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地块,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部门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9日到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提出报名申请或者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申请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领取出让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9日,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6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0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出让活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邮箱号:*@*63.com)。
3、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文安县人民政府网或通过《廊坊日报》进行查阅。
4、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5、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6、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人:宫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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