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单元K11-02地块能源站蓄能水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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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单元K11-02地块能源站蓄能水罐项目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临港协示字(2023)第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委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K11-02地块(能源站蓄能水罐项目)

东至K11-02地块、南至K11-02地块,西至K11-02地块,北至K11-02地块

七级

0.45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50年

9.50

上海临港新片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由受让人在受让年限内100%全持有。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9月1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单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9月09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临港协示字(2023)第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委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K11-02地块(能源站蓄能水罐项目)

东至K11-02地块、南至K11-02地块,西至K11-02地块,北至K11-02地块

七级

0.45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50年

9.50

上海临港新片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由受让人在受让年限内100%全持有。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9月1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单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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