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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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3〕2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3〕24号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厦客专配套设施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使用)面积:1.814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湖际村;

西至火车南站;

南至环岛路;

北至永南路。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城门镇胪雷村。

4.征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5日由仓山区城门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 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3〕24号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厦客专配套设施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使用)面积:1.814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湖际村;

西至火车南站;

南至环岛路;

北至永南路。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城门镇胪雷村。

4.征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5日由仓山区城门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略) 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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