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高新G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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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高新G20232号

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高新G(2023)2号)

信息发布时间:** 09:00 来源: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高新G(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工业用地和1宗物流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81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不接受现场书面、电话、传真、邮件、口头等方式申请。

竞买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当于**日至**日携带相关证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CA证书后方能参加网上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大厅,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11-*。

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的资格及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四、土地出让事项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地 点

承办部门

1

公告

**日

(略) 场网、 (略) 场网、《镇江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下载资料、

报名

**日至 **日下午4:00时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资审、

缴纳保证金

**日至 **日下午4:00时止

4

挂牌时间

**日至**日上午10:00时止

5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日上午10:3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会议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

6

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日下午2:30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1212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公证处

7

首期出让金交付时间

**日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1212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注: 1. 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 交易服务费:0.5元/平方米。

五、其他要求

1.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镇江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方可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约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视为违约,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日前一次性缴清。

八、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上述宗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内容如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报名联系方式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0511-*
吴女士,0511-*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 (略) 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

http://**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附表1: (略) 区2023年度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工业)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号

土地

坐落

总用地面积(m2

出让面积(亩)

土地用途

供地条件

出让年限

产业类型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规划指标

挂牌

起步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计容

建筑

面积

(m2

建筑

基底

面积

(m2

绿地

面积(m2

1

高工2301

蚕桑路以北, (略) 以东

6064

9.1

工业

现状

30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778

1.5 ~ 3.0

9096

~18192

 /

≤364

240

48

20

2

高工2303

长江路以南,东升路以东

63739

95.61

工业

现状

30年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项目

601

1.5 ~ 2.5

95609~

*

/

≤3824

2680

536

20

3

高工2304

龙门港路以北, (略) 以西

19512

29.27

仓储

现状

30年

安全环保设施建设、仓储用房建设项目

115

1.0~

2.0

19512~

39024

/

≤1171

900

18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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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高新G(2023)2号)

信息发布时间:** 09:00 来源: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高新G(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工业用地和1宗物流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81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不接受现场书面、电话、传真、邮件、口头等方式申请。

竞买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当于**日至**日携带相关证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CA证书后方能参加网上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大厅,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11-*。

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的资格及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四、土地出让事项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地 点

承办部门

1

公告

**日

(略) 场网、 (略) 场网、《镇江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下载资料、

报名

**日至 **日下午4:00时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资审、

缴纳保证金

**日至 **日下午4:00时止

4

挂牌时间

**日至**日上午10:00时止

5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日上午10:3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会议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

6

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日下午2:30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1212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公证处

7

首期出让金交付时间

**日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1212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注: 1. 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 交易服务费:0.5元/平方米。

五、其他要求

1.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镇江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方可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约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视为违约,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日前一次性缴清。

八、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上述宗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内容如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报名联系方式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0511-*
吴女士,0511-*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 (略) 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

http://**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附表1: (略) 区2023年度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工业)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号

土地

坐落

总用地面积(m2

出让面积(亩)

土地用途

供地条件

出让年限

产业类型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规划指标

挂牌

起步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计容

建筑

面积

(m2

建筑

基底

面积

(m2

绿地

面积(m2

1

高工2301

蚕桑路以北, (略) 以东

6064

9.1

工业

现状

30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778

1.5 ~ 3.0

9096

~18192

 /

≤364

240

48

20

2

高工2303

长江路以南,东升路以东

63739

95.61

工业

现状

30年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项目

601

1.5 ~ 2.5

95609~

*

/

≤3824

2680

536

20

3

高工2304

龙门港路以北, (略) 以西

19512

29.27

仓储

现状

30年

安全环保设施建设、仓储用房建设项目

115

1.0~

2.0

19512~

39024

/

≤1171

900

18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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