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城南社区单元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川沙新镇城南村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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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城南社区单元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川沙新镇城南村地块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3)第5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 (略) 镇城南社区PDP0-0706单元C07E-14A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川沙新镇城南村地块)

东至运盐河路、南至C07E-13地块、C07E-14B地块、绣川路,西至华萃路、C07E-13地块、C07E-14B地块,北至翔川路

五级

4.34

2.0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1156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80%,计 69396.16 平方米。

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

本地块内应配置居委会200平方米(计容),活动室200平方米(计容),以及公厕、环卫道班房,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具体建筑面积以方案为准。上述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川沙新镇政府。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

(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

(2)征收安置房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0月0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王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3年09月13日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3)第5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 (略) 镇城南社区PDP0-0706单元C07E-14A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川沙新镇城南村地块)

东至运盐河路、南至C07E-13地块、C07E-14B地块、绣川路,西至华萃路、C07E-13地块、C07E-14B地块,北至翔川路

五级

4.34

2.0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1156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80%,计 69396.16 平方米。

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

本地块内应配置居委会200平方米(计容),活动室200平方米(计容),以及公厕、环卫道班房,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具体建筑面积以方案为准。上述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川沙新镇政府。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

(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

(2)征收安置房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0月0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王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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