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草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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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草案公告


为合理谋划园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合理布局园区用地,以适应龙雁经济开发区的发展需求,特编制《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日至**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

附:《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草案)》

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草案)

一、规划范围

东至雁石镇铜宫山、西至三角林自然山体、南至雁石溪、北至雁石镇大吉村,规划范围面积19.37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定位为以机械及电子装备制造业、轻纺工业、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产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区域基础性产业转移基地、龙雁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规划结构

采用 (略) 空间发展模式,通过良好的交通将各组团串联成一个产业互动、功能互补的整体,最终形成 “一心两轴一廊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开发区的公共服务中心,集行政管理、商务金融等多功能于一体;

“两轴”:龙雁大道及其延伸线、龙雁快 (略) 发展主要轴线,对接外部交通,串联开发区各个功能片区;

“两廊”:雁石溪滨水生态廊道和坷溪滨水生态廊道;

“五片区”:即溪北居住片区、生态轻纺电子产业片区、机械设备制造产业片区、洋城片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片区。

四、规划规模

规划产业人口5.6万人,居住人口3.3万人。规划总用地面积1937.25公顷, (略) 建设用地1453.41公顷。 (略) 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839.24公顷,60.39%,物流仓储用地14.48公顷,占1.04%,居住用地74.49公顷,占5.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9.03公顷,占2.0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41公顷,占0.25%,公用设施用地34.34公顷,占2.47%,绿地与广场用地178.45公顷,占12.8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16.31公顷,占15.56%。

五、道路系统规划

铁路:已建成通车的南三龙高速铁路和漳龙铁路分别承担着客运和货运职能,南三龙高速铁路在规划区南部设站点,漳龙铁路在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西南部设货运站。

政永高速:政永高速在雁石核心区设置雁石互通口,通过雁鹄东路接 (略) 路网。

235国道:现状235国道呈南北向贯穿雁石核心区, (略) 区,北至苏坂白沙,规划道路宽25米,双向四车道。

龙雁快速通道:龙雁城际快速通道从规划区东部通过,道路宽度32.5米,双向六车道,按一 (略) 道路主干道标准进行设计,规划设置有三处互通口与核心区路网衔接。

主干路:龙雁大道68米,南北联系主干道,景观大道;站前路40米,连接高铁雁石南站至北部工业片区的主要道路;雁鹄东路40米,承担雁石核心区与政永高速交通流转换的重要通道功能。

次干路: 235国道改线、雁鹄西路、雁安路、雁北路、雁平路、雁华路、雁洲路、鸿旺路及北区一路、北区三路、北区四路、园区大道、北区二路、国道235、南区二路、南区三路、南区五路、南区四路等,25-30米。

六、公共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办公设施:2.80公顷,包括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出所、地税局、工商所等街道级行政设施。

文化设施:2.64公顷,包括厦龙经济区文体中心、展览馆、图书馆及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等。

教育科研设施:19.65公顷,包括侨中分校、1所中学和2所小学。

体育设施:1.35公顷,雁石溪北岸设1座小型体育中心(含体育场馆、体育室外活动场地);配置社区级健身活动室;中小学校内体育场闲时对外开放;滨河公共绿地、街头绿地设置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医疗卫生设施: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6公顷,配置社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会福利设施:新增1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0.37公顷。

文物古迹:0.20公顷,桂山纪念堂用地。

宗教设施:1.70公顷,为雁洲寺和西山寺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3.41公顷, (略) 场、沿街商业以及3处加油站。

2、公用设施

供应设施:保留现状雁石水厂,规划5处变电站(保留4处,新增1处),2处燃气站(保留1处,新增1处)

环境设施用地:2处污水处理厂(保留1处,新增1处),6处垃圾转运站(新增);1处危固废处置中心(保留)

安全设施用地:规划2处消防站,分别位于轻纺电子产业园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

七、四线规划

1、绿线: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次规划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划定为绿线。

2、蓝线: (略) 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 (略) 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规 (略) 蓝线主要为雁石溪和柯溪河道蓝线。

3、黄线: (略) 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 (略) 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本规划范围内黄线主 (略) 政设施以及停车场。

4、紫线:本次规划范围内已划定紫线范围包括历史建筑1处:德声堂,文保单位5处:岩星林清材、林清洪故居、岩仔仑山遗址、坷溪关帝庙、坷溪葛秀球墓、新芦德星堂。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古迹遗迹,应立即通知相关文物管理单位,在探明范围后,视其保护价值划定紫线。


为合理谋划园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合理布局园区用地,以适应龙雁经济开发区的发展需求,特编制《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日至**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

附:《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草案)》

龙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草案)

一、规划范围

东至雁石镇铜宫山、西至三角林自然山体、南至雁石溪、北至雁石镇大吉村,规划范围面积19.37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定位为以机械及电子装备制造业、轻纺工业、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产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区域基础性产业转移基地、龙雁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规划结构

采用 (略) 空间发展模式,通过良好的交通将各组团串联成一个产业互动、功能互补的整体,最终形成 “一心两轴一廊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开发区的公共服务中心,集行政管理、商务金融等多功能于一体;

“两轴”:龙雁大道及其延伸线、龙雁快 (略) 发展主要轴线,对接外部交通,串联开发区各个功能片区;

“两廊”:雁石溪滨水生态廊道和坷溪滨水生态廊道;

“五片区”:即溪北居住片区、生态轻纺电子产业片区、机械设备制造产业片区、洋城片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片区。

四、规划规模

规划产业人口5.6万人,居住人口3.3万人。规划总用地面积1937.25公顷, (略) 建设用地1453.41公顷。 (略) 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839.24公顷,60.39%,物流仓储用地14.48公顷,占1.04%,居住用地74.49公顷,占5.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9.03公顷,占2.0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41公顷,占0.25%,公用设施用地34.34公顷,占2.47%,绿地与广场用地178.45公顷,占12.8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16.31公顷,占15.56%。

五、道路系统规划

铁路:已建成通车的南三龙高速铁路和漳龙铁路分别承担着客运和货运职能,南三龙高速铁路在规划区南部设站点,漳龙铁路在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西南部设货运站。

政永高速:政永高速在雁石核心区设置雁石互通口,通过雁鹄东路接 (略) 路网。

235国道:现状235国道呈南北向贯穿雁石核心区, (略) 区,北至苏坂白沙,规划道路宽25米,双向四车道。

龙雁快速通道:龙雁城际快速通道从规划区东部通过,道路宽度32.5米,双向六车道,按一 (略) 道路主干道标准进行设计,规划设置有三处互通口与核心区路网衔接。

主干路:龙雁大道68米,南北联系主干道,景观大道;站前路40米,连接高铁雁石南站至北部工业片区的主要道路;雁鹄东路40米,承担雁石核心区与政永高速交通流转换的重要通道功能。

次干路: 235国道改线、雁鹄西路、雁安路、雁北路、雁平路、雁华路、雁洲路、鸿旺路及北区一路、北区三路、北区四路、园区大道、北区二路、国道235、南区二路、南区三路、南区五路、南区四路等,25-30米。

六、公共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办公设施:2.80公顷,包括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出所、地税局、工商所等街道级行政设施。

文化设施:2.64公顷,包括厦龙经济区文体中心、展览馆、图书馆及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等。

教育科研设施:19.65公顷,包括侨中分校、1所中学和2所小学。

体育设施:1.35公顷,雁石溪北岸设1座小型体育中心(含体育场馆、体育室外活动场地);配置社区级健身活动室;中小学校内体育场闲时对外开放;滨河公共绿地、街头绿地设置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医疗卫生设施: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6公顷,配置社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会福利设施:新增1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0.37公顷。

文物古迹:0.20公顷,桂山纪念堂用地。

宗教设施:1.70公顷,为雁洲寺和西山寺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3.41公顷, (略) 场、沿街商业以及3处加油站。

2、公用设施

供应设施:保留现状雁石水厂,规划5处变电站(保留4处,新增1处),2处燃气站(保留1处,新增1处)

环境设施用地:2处污水处理厂(保留1处,新增1处),6处垃圾转运站(新增);1处危固废处置中心(保留)

安全设施用地:规划2处消防站,分别位于轻纺电子产业园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

七、四线规划

1、绿线: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次规划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划定为绿线。

2、蓝线: (略) 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 (略) 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规 (略) 蓝线主要为雁石溪和柯溪河道蓝线。

3、黄线: (略) 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 (略) 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本规划范围内黄线主 (略) 政设施以及停车场。

4、紫线:本次规划范围内已划定紫线范围包括历史建筑1处:德声堂,文保单位5处:岩星林清材、林清洪故居、岩仔仑山遗址、坷溪关帝庙、坷溪葛秀球墓、新芦德星堂。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古迹遗迹,应立即通知相关文物管理单位,在探明范围后,视其保护价值划定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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