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2021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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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2021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14)〔2021〕10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 (略) 2021年 (略) 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江州区太平街道卜寨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974公顷(均为旱地)、集体未利用地0.3982公顷(均为裸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共计0.9956公顷土地, (略) 2021年 (略) 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5974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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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14)〔2021〕10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 (略) 2021年 (略) 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江州区太平街道卜寨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974公顷(均为旱地)、集体未利用地0.3982公顷(均为裸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共计0.9956公顷土地, (略) 2021年 (略) 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5974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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