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侧大部分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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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侧大部分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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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2023] 7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

要求

(万元/公顷)

海储7号(2023)

南海路南、永乐路西、振兴路东

31300

住宅用地

≦2.8

≦35%

≥3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976.*

1

976.*

\

该地块东临永乐路、北临南海路、西临振兴路,西侧20 (略) 第十中学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五、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9日15时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并在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地块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本次交易设有挂牌竞买底价,竞买截止时限内最高出价者竞得土地使用权。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竞买单位(企业)必须于2023年10月17日15:10分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四)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地块,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 (略) 自然资源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溢价款交至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具体事宜咨询:梅峰雪 0455-*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场网发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晓军

联系电话:0455-*

联 系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胡丽莹

联系电话:0455-*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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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2023] 7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

要求

(万元/公顷)

海储7号(2023)

南海路南、永乐路西、振兴路东

31300

住宅用地

≦2.8

≦35%

≥3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976.*

1

976.*

\

该地块东临永乐路、北临南海路、西临振兴路,西侧20 (略) 第十中学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五、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9日15时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并在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地块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本次交易设有挂牌竞买底价,竞买截止时限内最高出价者竞得土地使用权。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竞买单位(企业)必须于2023年10月17日15:10分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四)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地块,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 (略) 自然资源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溢价款交至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具体事宜咨询:梅峰雪 0455-*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场网发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晓军

联系电话:0455-*

联 系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胡丽莹

联系电话:0455-*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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