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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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41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日

挂牌截止日期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昌洒镇月亮湾南边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单价(元/ m3)

评估总价(万元)

挂牌单价

(元/ m3)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

约39000

71.17

277.563

71.17

84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 (略) (略) 昌洒镇月亮湾南边,全线路基挖方土层主要为粉砂层,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现场测量核实剩余坡砂约为39000立方米(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特别告知

1. 坡砂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2.装载: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运费用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坡砂的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 通行保障:为顺利完成坡砂的外运工作,在保障路面清洁并覆盖坡砂和无超限超载违法的情况下,转让方组织受让方车队进行运输,并将车辆相 (略) 执法局备案,如坡砂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阻挠等情况,由市公安局及所在辖区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5.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坡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坡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坡砂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坡砂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坡砂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坡砂,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单价(元/ m3)

71.17

评估基准日

**日

评估机构

海南正商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文昌 (略)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文府函〔2022〕1183号;文府函〔2023〕535号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84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作为货款转给转让方。

2.结算方式为:以现场采用运输车辆容量及数量确认量作为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3.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日17:00。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昌洒镇月亮湾南边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亩);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

**日9:00

**日9:00

1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

项目名称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41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日

挂牌截止日期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昌洒镇月亮湾南边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单价(元/ m3)

评估总价(万元)

挂牌单价

(元/ m3)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

约39000

71.17

277.563

71.17

84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 (略) (略) 昌洒镇月亮湾南边,全线路基挖方土层主要为粉砂层,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现场测量核实剩余坡砂约为39000立方米(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特别告知

1. 坡砂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2.装载: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运费用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坡砂的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 通行保障:为顺利完成坡砂的外运工作,在保障路面清洁并覆盖坡砂和无超限超载违法的情况下,转让方组织受让方车队进行运输,并将车辆相 (略) 执法局备案,如坡砂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阻挠等情况,由市公安局及所在辖区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5.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坡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坡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坡砂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坡砂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坡砂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坡砂,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单价(元/ m3)

71.17

评估基准日

**日

评估机构

海南正商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文昌 (略)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文府函〔2022〕1183号;文府函〔2023〕535号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84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作为货款转给转让方。

2.结算方式为:以现场采用运输车辆容量及数量确认量作为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3.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日17:00。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昌洒镇月亮湾南边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亩);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

**日9:00

**日9:00

1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 (略)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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