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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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324号

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3)24号)

【信息时间: 2023/9/22 阅读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区域

宗地编号

项目位置

规划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亩)

行业分类

投资强度(≥万元/亩)

建设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主体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新站区

新站区工业351号

梅冲湖路与大禹路交口西南角

工业

47.6483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400

厂房

≥1.5(如为化工类项目,生产性建筑部分≥0.7)

≥40%

50

25.6

250

2

新站区工业352号

大禹路与淮下路交口西南角

工业

20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检测设备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110

3

新站区工业354号

规划通宝路以东、西淝河路以南

工业

19.8902

行业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110

4

新站区工业355号

颍州路与龙子湖路交口东北角

工业

49.7839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400

厂房

≥1.5(如为化工类项目,生产性建筑部分≥0.7)

≥40%(如为化工类项目,应采用建筑系数≥30%)

50

25.6

260

5

新站区工业356号

魏武路与荆山中路交口东南角

工业

130

电子级厂房

400

厂房

≥1.5(如为化工类项目,生产性建筑部分≥0.7)

≥40%

50

25.6

670

6

新站区工业357号

大禹路以东,龙子湖路以北

工业

51.0101

电子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270

7

新站区工业358号

荆山中路与三十头路交口西北角

工业

50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260

8

高新区

高新区NQ2-1

湖光西路与将军岭路交口东南角

工业

157.6062

高标准厂房

500

厂房

≥2.0

≥35%

50

78

2500

9

高新区NU3

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西南角

工业

99.4652

电子专用设备项目

400

厂房

≥2.0

≥40%

50

25.6

510

二、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告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 (略) 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地块出让要求

①.新站区项目用地、高新区NU3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高新区NQ2-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5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高新区NQ2-1、高新区NU3地块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新站区地块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详见挂牌文件)。

③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④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4日至2023年10月2 (略) (略) 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下午16: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3年10月27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场),地址为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 (略) 场,详情请登 (略) (略) (略) 场网。

六、其它事项

1、各地块挂牌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0551-*

地块咨询:新站分局-何春美*

高新分局-凌灵055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3)24号)

【信息时间: 2023/9/22 阅读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区域

宗地编号

项目位置

规划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亩)

行业分类

投资强度(≥万元/亩)

建设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主体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新站区

新站区工业351号

梅冲湖路与大禹路交口西南角

工业

47.6483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400

厂房

≥1.5(如为化工类项目,生产性建筑部分≥0.7)

≥40%

50

25.6

250

2

新站区工业352号

大禹路与淮下路交口西南角

工业

20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检测设备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110

3

新站区工业354号

规划通宝路以东、西淝河路以南

工业

19.8902

行业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110

4

新站区工业355号

颍州路与龙子湖路交口东北角

工业

49.7839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400

厂房

≥1.5(如为化工类项目,生产性建筑部分≥0.7)

≥40%(如为化工类项目,应采用建筑系数≥30%)

50

25.6

260

5

新站区工业356号

魏武路与荆山中路交口东南角

工业

130

电子级厂房

400

厂房

≥1.5(如为化工类项目,生产性建筑部分≥0.7)

≥40%

50

25.6

670

6

新站区工业357号

大禹路以东,龙子湖路以北

工业

51.0101

电子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270

7

新站区工业358号

荆山中路与三十头路交口西北角

工业

50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400

厂房

≥1.5

≥40%

50

25.6

260

8

高新区

高新区NQ2-1

湖光西路与将军岭路交口东南角

工业

157.6062

高标准厂房

500

厂房

≥2.0

≥35%

50

78

2500

9

高新区NU3

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西南角

工业

99.4652

电子专用设备项目

400

厂房

≥2.0

≥40%

50

25.6

510

二、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告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 (略) 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地块出让要求

①.新站区项目用地、高新区NU3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高新区NQ2-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5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高新区NQ2-1、高新区NU3地块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新站区地块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详见挂牌文件)。

③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④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4日至2023年10月2 (略) (略) 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下午16: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3年10月27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场),地址为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 (略) 场,详情请登 (略) (略) (略) 场网。

六、其它事项

1、各地块挂牌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0551-*

地块咨询:新站分局-何春美*

高新分局-凌灵055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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