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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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平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座落

地块

面积

(公顷)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交付土地条件

建筑

系数

建筑

密度

绿

生活设施配套用地

平和工业园区虎头山地块一

工业园区

9.9141

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0.9

≤3.0

≥40

≥30

≥10

≤20

≤7%

50

3000

1540.6231

595

“净地”

1.除特殊工艺流程和区位较差的项目以外,须建造3层以上厂房(不含地下层)。

2.平和工业园区虎头山地块一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

3.以上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行业环境保护要求。

4.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工业园区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竞得人需使用天然气生产。

5.该地块地上现有构筑物简易钢结构棚3座,面积0.5824公顷,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2022年11月21日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没收、结案。2023年7月28日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构筑物随地出让,并委托第三方估价(作价52.6231万元),已计入出让起始价1540.6231万元当中,成交价增值部分为土地增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耕地占用税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契税、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由受让人缴交。

四、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前,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还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我局将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到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农转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

六、申请人应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4:00时前,到指定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农转股办理报名手续,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平和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8:00时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4:00时。

八、以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我局土地登记窗口(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小姜

竞买人可选择以下四个银行账户中任意一个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和县支行

账 号:*00765

(二)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三)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和支行

账 号:*

(四)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账 号:**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经平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座落

地块

面积

(公顷)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交付土地条件

建筑

系数

建筑

密度

绿

生活设施配套用地

平和工业园区虎头山地块一

工业园区

9.9141

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0.9

≤3.0

≥40

≥30

≥10

≤20

≤7%

50

3000

1540.6231

595

“净地”

1.除特殊工艺流程和区位较差的项目以外,须建造3层以上厂房(不含地下层)。

2.平和工业园区虎头山地块一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

3.以上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行业环境保护要求。

4.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工业园区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竞得人需使用天然气生产。

5.该地块地上现有构筑物简易钢结构棚3座,面积0.5824公顷,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2022年11月21日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没收、结案。2023年7月28日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构筑物随地出让,并委托第三方估价(作价52.6231万元),已计入出让起始价1540.6231万元当中,成交价增值部分为土地增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耕地占用税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契税、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由受让人缴交。

四、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前,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还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我局将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到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农转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

六、申请人应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4:00时前,到指定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农转股办理报名手续,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平和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8:00时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4:00时。

八、以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我局土地登记窗口(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小姜

竞买人可选择以下四个银行账户中任意一个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和县支行

账 号:*00765

(二)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三)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和支行

账 号:*

(四)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账 号:**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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