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地天街房产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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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地天街房产一批

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地天街房产一批

资产类型

房产

转让底价

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0】个周期。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

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 (略) 产 (略) ,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N

注册地

(略) (略) 弥阳镇上清路以南、庆来路(福地天街一期)2-14

法定代表人

王贞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内部决策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详见标的清单

评估机构

云南杰森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9月30日

核准(备案)单位

(略) 建设 (略)

核准(备案)文号

2023-02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2月4日

标的情况及列表

本项目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转让。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云南杰森评报字[2022]第129号)中第十二条特别事项说明第二款:“纳入评估范围的65套房产,截止评估基准日证载登记的权利人为红河州 (略) ,但是2021年11月29日红河州 (略) 的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产权持有单位正在办理变更权利人。”

3.本项目65套房产已在银行进行抵押,该转让事项已通过函件方式通知银行。

4.本次转让房产中有部分房产不动产权证证载的房屋所在层数和建筑物总层数与房产实际情况不符(详见标的清单),尚未完成信息变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可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上述情况进行咨询了解。因上述原因导致交易双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云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无息原路退还。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本项目部分标的现状为出租,租期详见标的清单,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行权方式为:

(1)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前到云交所报名。如报名期限届满未报名,则视为优先购买权人无受让意向,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只能就其承租的标的行使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须与其他竞买人一样参加现场拍卖会,按拍卖会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不得相互行使优先权。

如报名期限届满未报名的或报名后未参与拍卖会竞价的,则视为优先购买权人无受让意向,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8.本次转让项目标的允许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仅限首套房和二套房),转让方指定富滇银行弥勒支行(咨询电话:0873-*)/中国建设银行弥勒支行(咨询电话:0873-*)/云南弥勒农村 (略) 弥勒总行(咨询电话:0873-*)进行办理。需银行贷款的报名人须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到上述指定银行进行咨询,并向银行提交贷款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下载“贷款提交材料清单”),报名人自行确定是否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参与本次交易。

9.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略) 福地天街3-3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当天上午9:00前到场, (略) 确认是否取得受让资格,取得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凭有效证件办理入场登记手续参与拍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其无法参与拍卖会的,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及瑕疵等)。

11.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12.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3.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14.本项目拍卖公告内容及拍卖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 (略) 产 (略) 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同时,按照《拍卖文件》完成参与拍卖的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限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拍卖文件》(由拍卖机构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于报名截止时前提交,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4.报名咨询、材料提交地点(邮寄地址):

(略)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晖路14号劳动大厦30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5.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方式

本项目标的采用【现场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详见附件下载《拍卖文件》)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标的成交价的【1%】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不含拍卖佣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成交价确定

以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价款支付:

1.无需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按期全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需银行贷款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首付款须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首付款,其中住宅类房产不得少于成交价的【20%(首套房)】或【30%(二套房)】,若受让方逾期支付该价款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所需材料,贷款银行对受让方贷款资格进行终审。若由于受让方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实际审批贷款额度小于剩余应支付的交易价款时,受让方须在收到转让方要求补齐差额价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未补齐差额部分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退还已付价款(不含保证金),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受让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终审的,则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指定银行出具的相关通知证明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成交价款,否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三、资产移交及权证变更

1.资产移交

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皆转移至受让方。如本次转让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转让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不能如期移交的,转让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未能按转让方通知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转让方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的保管,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权证变更

(1)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房屋所在层数、建筑物总层数等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

1.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标的移交完成前房产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宽带、电视、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其他:

1.因本次转让房产中的16套房产不动产权证证载的房屋所在层数和建筑物总层数与房产实际情况不符的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则受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收取的交易价款。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标的权证变更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资产质量、面积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特别说明

受让方在收到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交纳账户、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

户名开户行账 (略) 产 (略) 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20万元/标的,多买多交。交纳截止时间: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上账户。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65套房产”字样,如:“张三65套房产保证金”。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及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上述费用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拍卖文件》约定(详见附件)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和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及拍卖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标的清单.pdf报名材料拍卖文件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产 (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9点至17点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咨询电话

0871-*

交易机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标的现场展示及踏勘联系方式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福地天街

展示及踏勘时间

项目挂牌公告期内

踏勘联系人

张先生

踏勘联系电话

*

特别提示

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转让方联系预约踏勘时间。


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地天街房产一批

资产类型

房产

转让底价

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0】个周期。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

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 (略) 产 (略) ,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N

注册地

(略) (略) 弥阳镇上清路以南、庆来路(福地天街一期)2-14

法定代表人

王贞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内部决策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详见标的清单

评估机构

云南杰森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9月30日

核准(备案)单位

(略) 建设 (略)

核准(备案)文号

2023-02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2月4日

标的情况及列表

本项目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转让。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云南杰森评报字[2022]第129号)中第十二条特别事项说明第二款:“纳入评估范围的65套房产,截止评估基准日证载登记的权利人为红河州 (略) ,但是2021年11月29日红河州 (略) 的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产权持有单位正在办理变更权利人。”

3.本项目65套房产已在银行进行抵押,该转让事项已通过函件方式通知银行。

4.本次转让房产中有部分房产不动产权证证载的房屋所在层数和建筑物总层数与房产实际情况不符(详见标的清单),尚未完成信息变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可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上述情况进行咨询了解。因上述原因导致交易双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云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无息原路退还。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本项目部分标的现状为出租,租期详见标的清单,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行权方式为:

(1)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前到云交所报名。如报名期限届满未报名,则视为优先购买权人无受让意向,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只能就其承租的标的行使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须与其他竞买人一样参加现场拍卖会,按拍卖会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不得相互行使优先权。

如报名期限届满未报名的或报名后未参与拍卖会竞价的,则视为优先购买权人无受让意向,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8.本次转让项目标的允许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仅限首套房和二套房),转让方指定富滇银行弥勒支行(咨询电话:0873-*)/中国建设银行弥勒支行(咨询电话:0873-*)/云南弥勒农村 (略) 弥勒总行(咨询电话:0873-*)进行办理。需银行贷款的报名人须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到上述指定银行进行咨询,并向银行提交贷款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下载“贷款提交材料清单”),报名人自行确定是否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参与本次交易。

9.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略) 福地天街3-3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当天上午9:00前到场, (略) 确认是否取得受让资格,取得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凭有效证件办理入场登记手续参与拍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其无法参与拍卖会的,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及瑕疵等)。

11.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12.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3.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14.本项目拍卖公告内容及拍卖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 (略) 产 (略) 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同时,按照《拍卖文件》完成参与拍卖的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限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拍卖文件》(由拍卖机构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于报名截止时前提交,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4.报名咨询、材料提交地点(邮寄地址):

(略)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晖路14号劳动大厦30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5.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方式

本项目标的采用【现场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详见附件下载《拍卖文件》)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标的成交价的【1%】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不含拍卖佣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成交价确定

以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价款支付:

1.无需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按期全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需银行贷款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首付款须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首付款,其中住宅类房产不得少于成交价的【20%(首套房)】或【30%(二套房)】,若受让方逾期支付该价款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所需材料,贷款银行对受让方贷款资格进行终审。若由于受让方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实际审批贷款额度小于剩余应支付的交易价款时,受让方须在收到转让方要求补齐差额价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未补齐差额部分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退还已付价款(不含保证金),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受让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终审的,则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指定银行出具的相关通知证明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成交价款,否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三、资产移交及权证变更

1.资产移交

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皆转移至受让方。如本次转让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转让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不能如期移交的,转让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未能按转让方通知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转让方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的保管,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权证变更

(1)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房屋所在层数、建筑物总层数等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

1.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标的移交完成前房产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宽带、电视、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其他:

1.因本次转让房产中的16套房产不动产权证证载的房屋所在层数和建筑物总层数与房产实际情况不符的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则受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收取的交易价款。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标的权证变更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资产质量、面积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特别说明

受让方在收到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交纳账户、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

户名开户行账 (略) 产 (略) 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20万元/标的,多买多交。交纳截止时间: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上账户。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65套房产”字样,如:“张三65套房产保证金”。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及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上述费用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拍卖文件》约定(详见附件)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和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及拍卖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标的清单.pdf报名材料拍卖文件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产 (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9点至17点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咨询电话

0871-*

交易机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标的现场展示及踏勘联系方式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福地天街

展示及踏勘时间

项目挂牌公告期内

踏勘联系人

张先生

踏勘联系电话

*

特别提示

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转让方联系预约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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