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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11号院B楼1单元1203号、1204号和1305号3套房产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11号院B楼1单元1203号、1204号和1305号3套房产
中原产权告字(2023)10 号
受委托,河南 (略) 拟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11号院B楼1单元1203号、1204号和1305号3套房产(下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 位置 | 面积(㎡) | 转让底价(万元)(不含增值税) | 不动产证号 |
1 | (略) B楼1单元1203号 | 116.11 | 75.47 | 郑房权证字第*号 |
2 | (略) B楼1单元1204号 | 137.50 | 70.56 | 郑房权证字第*号 |
3 | (略) B楼1单元1305号 | 137.50 | 78.09 | 郑房权证字第*号 |
(略) 二七区康复 (略) B楼1单元3套房产,登记时间为**日,规划用途为住宅,层数共计7层,1203、1204在2层,1305在三层,目前1204租赁已到期,租户未搬走,其余空置,无抵押情况。
上述房产分标的单套进行转让,房产保证金20万/套,交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以参与所有房产的竞买,上述房产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 (略) 委员会决议通过,并经郑州煤炭工业(集团) (略) 批准。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经中全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日。评估报告已经郑州煤炭工业(集团) (略) 备案。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请于挂牌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套。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指定账户。
六、其他披露事项
1、公 (略) 二七区康复前街 11 号院B 楼 1 单元的 1203号、1204号和 1305 号3 套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分别为郑房权证字第 *号、郑房权证字第 * 号、郑房权证字第 * 号。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略) ,不动产登记号为郑国用(2007)第0776号,总土地使用面积为4346.8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房产建筑结构为砖混,建成于1995年。房产所在的B号楼,1梯2户,共计7层,地下1层为储藏室,其中1203室为东西朝向,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116.11平方米,主房面积95.15平方米,公摊面积9.1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1.83平方米;其中1204室为东西朝向,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103.76平方米,主房面积83.88平方米,公摊面积8.0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1.83平方米,在租状态,已过租期;其中1305室为东西朝向,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123.96平方米,主房面积95.15平方米,公摊面积9.1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9.68平方米。房屋外立面均为条形砖贴面,内部装修均为简装。配套通讯设施为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网络宽带接口,市政供水系统,市政供燃气系统,房屋整体维护状况一般。
2、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勘察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标的资产存在瑕疵等原因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转让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地区(房产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
5、过户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过户标准,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积极提供必要协助。
6、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受让方收到房屋钥匙及房屋产权证后即视为已完成房产交割。
8、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照现行法定税率为受让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价值为不含税价),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七、公告期限
公告截止日期为**日17时。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 (略) 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20万/套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石先生0371-*
传 真:0371-*
地 址: (略) 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网 址:http://**
河南 (略)
**日
中原产权告字(2023)10 号
受委托,河南 (略) 拟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11号院B楼1单元1203号、1204号和1305号3套房产(下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 位置 | 面积(㎡) | 转让底价(万元)(不含增值税) | 不动产证号 |
1 | (略) B楼1单元1203号 | 116.11 | 75.47 | 郑房权证字第*号 |
2 | (略) B楼1单元1204号 | 137.50 | 70.56 | 郑房权证字第*号 |
3 | (略) B楼1单元1305号 | 137.50 | 78.09 | 郑房权证字第*号 |
(略) 二七区康复 (略) B楼1单元3套房产,登记时间为**日,规划用途为住宅,层数共计7层,1203、1204在2层,1305在三层,目前1204租赁已到期,租户未搬走,其余空置,无抵押情况。
上述房产分标的单套进行转让,房产保证金20万/套,交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以参与所有房产的竞买,上述房产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 (略) 委员会决议通过,并经郑州煤炭工业(集团) (略) 批准。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经中全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日。评估报告已经郑州煤炭工业(集团) (略) 备案。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请于挂牌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套。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指定账户。
六、其他披露事项
1、公 (略) 二七区康复前街 11 号院B 楼 1 单元的 1203号、1204号和 1305 号3 套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分别为郑房权证字第 *号、郑房权证字第 * 号、郑房权证字第 * 号。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略) ,不动产登记号为郑国用(2007)第0776号,总土地使用面积为4346.8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房产建筑结构为砖混,建成于1995年。房产所在的B号楼,1梯2户,共计7层,地下1层为储藏室,其中1203室为东西朝向,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116.11平方米,主房面积95.15平方米,公摊面积9.1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1.83平方米;其中1204室为东西朝向,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103.76平方米,主房面积83.88平方米,公摊面积8.0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1.83平方米,在租状态,已过租期;其中1305室为东西朝向,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123.96平方米,主房面积95.15平方米,公摊面积9.1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9.68平方米。房屋外立面均为条形砖贴面,内部装修均为简装。配套通讯设施为电话接口,有线电视接口,网络宽带接口,市政供水系统,市政供燃气系统,房屋整体维护状况一般。
2、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勘察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标的资产存在瑕疵等原因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转让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地区(房产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
5、过户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过户标准,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积极提供必要协助。
6、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受让方收到房屋钥匙及房屋产权证后即视为已完成房产交割。
8、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照现行法定税率为受让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价值为不含税价),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七、公告期限
公告截止日期为**日17时。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 (略) 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20万/套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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