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0吨洗扫车及18吨洒水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濉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0吨洗扫车及18吨洒水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总预算价150万,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一、 需求概况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付清 |
2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5 | 免费质保期 | 1年 |
二、 技术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10吨洗扫车 |
| 2辆 | |||||||||||||||||||||||||||||||||||||||||||||||||||||||||||||||||||||||||||||||||
2 | 18吨洒水车 |
| 2辆 | |||||||||||||||||||||||||||||||||||||||||||||||||||||||||||||||||||||||||||||||||
其他性能要求: 1、水箱体采用Q235A材料,内部需采用防波板缓冲结构设计,底架需采用框架结构,确保整体的结构强度、刚度。 2、低压水泵、电磁阀、电气控制元件等需采用国内知名品牌,质量优良,可靠度高。 3、采用自吸式双级离心泵,配置前鸭嘴冲洗、中对冲冲洗、后洒水装置,加装铝制远射程水枪。 4、配备智能音乐播放器,配备箭头灯。 | ||||||||||||||||||||||||||||||||||||||||||||||||||||||||||||||||||||||||||||||||||||
备注 | 1、车辆已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局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 2、车辆必须提供国内权威机构出示的《检验报告》 3 、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中标单位须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车辆上牌事宜 |
三、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如有)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 24 小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供货。
(八)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 (30 分) | 报价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 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3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资信评审 (21 分) | 投标人资质、社会信 誉(18 分) | 1、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50001:2018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6分,每缺少一个扣 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符合 GB/T27925 品牌认证十星证书的得2分,五星的得1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4分,六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5分,七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 6分,本项最高得6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AAA级信用企业证明的得4分。 |
同类项目业绩(3 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类似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②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 ③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 |
技术评审(49分) | 设备技术参 数响应(40 分) | 全部满足参数得基础分 40 分,参数优于或满足不加分;★号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非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备注:1、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彩页截图或复印件,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工信部彩页参数没有体现的技术参数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产品简介或者相关材料佐证,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
售后服务和质保( 9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培训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等),方案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完整、详细、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9 分;每缺少一项或者有一项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 3 分,扣完为止。 |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总预算价150万,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一、 需求概况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付清 |
2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5 | 免费质保期 | 1年 |
二、 技术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10吨洗扫车 |
| 2辆 | |||||||||||||||||||||||||||||||||||||||||||||||||||||||||||||||||||||||||||||||||
2 | 18吨洒水车 |
| 2辆 | |||||||||||||||||||||||||||||||||||||||||||||||||||||||||||||||||||||||||||||||||
其他性能要求: 1、水箱体采用Q235A材料,内部需采用防波板缓冲结构设计,底架需采用框架结构,确保整体的结构强度、刚度。 2、低压水泵、电磁阀、电气控制元件等需采用国内知名品牌,质量优良,可靠度高。 3、采用自吸式双级离心泵,配置前鸭嘴冲洗、中对冲冲洗、后洒水装置,加装铝制远射程水枪。 4、配备智能音乐播放器,配备箭头灯。 | ||||||||||||||||||||||||||||||||||||||||||||||||||||||||||||||||||||||||||||||||||||
备注 | 1、车辆已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局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 2、车辆必须提供国内权威机构出示的《检验报告》 3 、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中标单位须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车辆上牌事宜 |
三、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如有)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 24 小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供货。
(八)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 (30 分) | 报价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 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3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资信评审 (21 分) | 投标人资质、社会信 誉(18 分) | 1、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50001:2018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6分,每缺少一个扣 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符合 GB/T27925 品牌认证十星证书的得2分,五星的得1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4分,六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5分,七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 6分,本项最高得6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AAA级信用企业证明的得4分。 |
同类项目业绩(3 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类似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②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 ③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 |
技术评审(49分) | 设备技术参 数响应(40 分) | 全部满足参数得基础分 40 分,参数优于或满足不加分;★号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非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备注:1、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彩页截图或复印件,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工信部彩页参数没有体现的技术参数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产品简介或者相关材料佐证,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
售后服务和质保( 9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培训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等),方案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完整、详细、合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9 分;每缺少一项或者有一项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 3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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