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7756株杨树公开转让项目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7756株杨树公开转让项目
【发稿时间 :2023-10-08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106-3 | 转让底价 | 111.66万元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7756株杨树公开转让项目 | ||
挂牌日期 | 2023-10-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自然生长中 | ||
其他情况说明 | 一、本次转让林 (略) (略) 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树种为杨树,共计7756株,共分为5个小班号。 二、杨树范围:1. 五农场与定向村分界渠,数量:177株。2. 渡佛寺渠北,数量:3778株。3. 渡佛寺渠,数量:1294株。4. 二中队片林,数量:1061株。5. 渔业队定向渠,数量:1446株。 三、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查阅《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08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最终数量、林木质量以转让方移交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3、受让方在林木采伐、放挖、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并向转让方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交接之日起20日内采伐并清理完毕,若遇雨雪天气,雨雪天数不计算在采伐日期内。 6、受让方在采伐树和吊装过程中对周边交通、农田、环境不能造成损坏和影响,挖掘后产生的土坑需进行回填,疏通堵死的流水沟渠,采伐的树枝全部拖走,清理干净,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采伐运输过程中损坏的农作物,按每亩600元赔偿。 8、受让方必须购买采伐树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采伐树木和运输过程中对人的伤害、对电力的损坏等安全事故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9、履约保证金12万元在转让方对林木采伐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湖北江 (略) 退回,若对道路、农田、环境造成损坏,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10、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木材经营等项目。 11、受让方在林木移交前,将履约保证金12万元缴纳至湖北江 (略) 指定账户,并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 12、受让方不得因标的存在数量、林木质量、权属证书不全、保管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3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2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湖北八方森林 (略) 出具的鄂八方评报字(2023)第0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林木资产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本评估报告中全部内容无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木材经营等项目。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2日内不签订《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2日内不签订《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和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江 (略)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八方森林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1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八方评报字(2023)第0033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11.66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魏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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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3-10-08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106-3 | 转让底价 | 111.66万元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7756株杨树公开转让项目 | ||
挂牌日期 | 2023-10-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自然生长中 | ||
其他情况说明 | 一、本次转让林 (略) (略) 江陵县江北五农场二中队,树种为杨树,共计7756株,共分为5个小班号。 二、杨树范围:1. 五农场与定向村分界渠,数量:177株。2. 渡佛寺渠北,数量:3778株。3. 渡佛寺渠,数量:1294株。4. 二中队片林,数量:1061株。5. 渔业队定向渠,数量:1446株。 三、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查阅《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08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最终数量、林木质量以转让方移交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3、受让方在林木采伐、放挖、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并向转让方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交接之日起20日内采伐并清理完毕,若遇雨雪天气,雨雪天数不计算在采伐日期内。 6、受让方在采伐树和吊装过程中对周边交通、农田、环境不能造成损坏和影响,挖掘后产生的土坑需进行回填,疏通堵死的流水沟渠,采伐的树枝全部拖走,清理干净,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采伐运输过程中损坏的农作物,按每亩600元赔偿。 8、受让方必须购买采伐树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采伐树木和运输过程中对人的伤害、对电力的损坏等安全事故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9、履约保证金12万元在转让方对林木采伐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湖北江 (略) 退回,若对道路、农田、环境造成损坏,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10、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木材经营等项目。 11、受让方在林木移交前,将履约保证金12万元缴纳至湖北江 (略) 指定账户,并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 12、受让方不得因标的存在数量、林木质量、权属证书不全、保管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3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2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湖北八方森林 (略) 出具的鄂八方评报字(2023)第0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林木资产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本评估报告中全部内容无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木材经营等项目。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2日内不签订《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2日内不签订《 (略)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和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江 (略)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八方森林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1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八方评报字(2023)第0033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11.66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魏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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