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海政地征〔2023〕13号-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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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京海政地征〔2023〕13号-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北京实创科技园 (略) 实施的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实创科技园 (略)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F3多功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辛庄东路,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边界,西至水厂东路,北至北清路南边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为温泉镇辛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9.0206公顷(285.3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269

0.4

林地

7.2158

108.24

沟渠

0.0862

1.29

设施农用地

0.2489

3.73

农村道路

0.5338

8.01

商服用地

0.2978

4.47

工矿仓储用地

2.2507

33.76

住宅用地

5.9924

89.8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508

23.26

街巷用地

0.1282

1.92

空闲地

0.0891

1.34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77.7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22168.5093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8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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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实创科技园 (略) 实施的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实创科技园 (略)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F3多功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辛庄东路,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边界,西至水厂东路,北至北清路南边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为温泉镇辛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9.0206公顷(285.3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269

0.4

林地

7.2158

108.24

沟渠

0.0862

1.29

设施农用地

0.2489

3.73

农村道路

0.5338

8.01

商服用地

0.2978

4.47

工矿仓储用地

2.2507

33.76

住宅用地

5.9924

89.8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508

23.26

街巷用地

0.1282

1.92

空闲地

0.0891

1.34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77.7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22168.5093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8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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