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包头段水权交易转让公告号
包头市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包头段水权交易转让公告号
(略) 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包头段)
水权交易转让公告
包水交告字[2023]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水务局授权, (略) 水权 (略) 协议转让以下用水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水权的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 BTSQJY—2023—001 | ||
水权交易类型 | 区域水权交易 | ||
所属区域 | (略) 土右旗 | 用水权来源 | 节水改造工程 |
转让水量 | 300万m3 | 转让年限 | 23.5年 |
交易价格 | 25元/m3 | 交易总价 | 7500万元 |
交易公告起止时间 | 2023年10 月12日10时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0时0分 | ||
交易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0时0分 | ||
交易结果公告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9时0分至2023年10月20日9时0分 |
二、初步配置水资源使用权情况
序号 | 用水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初步配置水量 | 转让方式 |
1 | 内蒙 (略) | 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项目 | 300万m3/年 | 协议转让 |
三、交易程序
1.发布水权协议转让公告;
2.请拟配置用水企业于2023年10月16日10时到包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与转让人签订水权协议转让合同;
3.发布水权协议转让结果公告。
4.缴纳水权成交价款。
5.领取水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受让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
五、公告期
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0时至2023年10月16日10时。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告 (略) 水权 (略) 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申请书包括: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法人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六、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对于本次交易活动如有疑问,请在异议 (略) 水 (略) 水权 (略) 联系。
1.受让人资格审查: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中路17号
联系人:杜文凯
联系电话:0472-*
2.转让人: (略) 水权 (略)
地址: (略) 青山区繁荣道40号
联系人:朱瑞俊
联系电话: 0472-*
3.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
联系人:王少芹
联系电话:0472—*
(略) 水权 (略)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仅供查看,勿做投标使用
附如若获取正式文件请参照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登录系统下载。
(略) 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包头段)
水权交易转让公告
包水交告字[2023]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水务局授权, (略) 水权 (略) 协议转让以下用水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水权的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 BTSQJY—2023—001 | ||
水权交易类型 | 区域水权交易 | ||
所属区域 | (略) 土右旗 | 用水权来源 | 节水改造工程 |
转让水量 | 300万m3 | 转让年限 | 23.5年 |
交易价格 | 25元/m3 | 交易总价 | 7500万元 |
交易公告起止时间 | 2023年10 月12日10时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0时0分 | ||
交易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0时0分 | ||
交易结果公告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9时0分至2023年10月20日9时0分 |
二、初步配置水资源使用权情况
序号 | 用水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初步配置水量 | 转让方式 |
1 | 内蒙 (略) | 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项目 | 300万m3/年 | 协议转让 |
三、交易程序
1.发布水权协议转让公告;
2.请拟配置用水企业于2023年10月16日10时到包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与转让人签订水权协议转让合同;
3.发布水权协议转让结果公告。
4.缴纳水权成交价款。
5.领取水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受让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
五、公告期
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0时至2023年10月16日10时。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告 (略) 水权 (略) 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申请书包括: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法人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六、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对于本次交易活动如有疑问,请在异议 (略) 水 (略) 水权 (略) 联系。
1.受让人资格审查: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中路17号
联系人:杜文凯
联系电话:0472-*
2.转让人: (略) 水权 (略)
地址: (略) 青山区繁荣道40号
联系人:朱瑞俊
联系电话: 0472-*
3.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
联系人:王少芹
联系电话:0472—*
(略) 水权 (略)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仅供查看,勿做投标使用
附如若获取正式文件请参照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登录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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