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示标题: | 徽县2023-23、2023-24、2023-25、2023-26、2023-27、2023-28、2023-29、2023-30、2023-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公示编号: | 无对应字段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11-07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11-16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
供应方式: | 其他 | 行政区划: | * | ||||||||||||||||||||||||||||||||||||||||||||||||||||||||||||||||||||||||||||||||||||||||||||||||||||||||||||
公示内容: | (略) 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3﹞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对徽县以下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6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 (略) 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略) 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23号、2023-24号、2023-25号、2023-26号、2023-27号、2023-28号、2023-29号、2023-30号、2023-31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4、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次出让的徽县2023-27号宗地上有地上附着物,已委托评估机构对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72.02万元,该地上附着物作为宗地附属物同2023-27号宗地一并予以出让。 6、依据《关于印发< (略)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46号)文件精神,宗地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 (略) 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23号、2023-24号、2023-25号、2023-26号、2023-27号、2023-28号、2023-29号、2023-30号、2023-31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939-* 2、 (略)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 ? ?????????????????????????????????????????????????????????????????????????????? ?徽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3年10月16日 ? |
公示标题: | 徽县2023-23、2023-24、2023-25、2023-26、2023-27、2023-28、2023-29、2023-30、2023-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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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3-11-07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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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略) 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3﹞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对徽县以下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6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 (略) 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略) 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23号、2023-24号、2023-25号、2023-26号、2023-27号、2023-28号、2023-29号、2023-30号、2023-31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4、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次出让的徽县2023-27号宗地上有地上附着物,已委托评估机构对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72.02万元,该地上附着物作为宗地附属物同2023-27号宗地一并予以出让。 6、依据《关于印发< (略)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46号)文件精神,宗地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 (略) 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23号、2023-24号、2023-25号、2023-26号、2023-27号、2023-28号、2023-29号、2023-30号、2023-31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939-* 2、 (略)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 ? ?????????????????????????????????????????????????????????????????????????????? ?徽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3年10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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