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静海区征告字〔2023〕30号
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静海区征告字〔2023〕30号
(略) 静海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静海区征告字〔2023〕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静海镇曹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静海新城17-01、17-02单元(刘官庄、孙家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静海新城北纬三路南侧、铁路西路西侧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21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四至范围:东至静海新城铁路西路;西至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静海新城北纬三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静海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将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 8月 4日至 8 月 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4日
地 址:静海镇新湖广场14号楼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静
(略) 静海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静海区征告字〔2023〕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静海镇曹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静海新城17-01、17-02单元(刘官庄、孙家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静海新城北纬三路南侧、铁路西路西侧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21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四至范围:东至静海新城铁路西路;西至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静海新城北纬三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静海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将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 8月 4日至 8 月 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4日
地 址:静海镇新湖广场14号楼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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