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鲤、鲤、鲤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鲤、鲤、鲤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供 (略) 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3〕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鲤2022-15、鲤2022-16、鲤202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
鲤2022-15号地块: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南侧为繁荣大道, (略) 政道路。
鲤2022-16号地块:鲤城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西南侧为繁荣大道,东 (略) 政道路。
鲤2022-17号地块:鲤城区浮桥街道延陵社区。
(二)土地面积:
鲤2022-15号地块:26373平方米(合39.5亩)。
鲤2022-16号地块:27305平方米(合40.95亩)。
鲤2022-17号地块:12853.36平方米(合19.3亩)。
(三)土地用途:
鲤2022-15号地块:中小学用地。
鲤2022-16号地块:中小学用地。
鲤2022-17号地块:中小学用地。
(四)出让年限:
鲤2022-15号地块:50年。
鲤2022-16号地块:50年。
鲤2022-17号地块: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鲤2022-15号地块:容积率0.7以上1.2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设内容为36班小学。
鲤2022-16号地块:容积率0.7以上1.2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设内容为36班小学。
鲤2022-17号地块:容积率0.6以上1.0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46米以下,建设内容为相邻地块小学项目扩建工程。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
鲤2022-15号地块: (略) (略) 。
鲤2022-16号地块: (略) (略) 。
鲤2022-17号地块: (略) (略) 。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
鲤2022-15号地块:3291万元
鲤2022-16号地块:3442万元
鲤2022-17号地块:1580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供 (略) 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3〕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鲤2022-15、鲤2022-16、鲤202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
鲤2022-15号地块: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南侧为繁荣大道, (略) 政道路。
鲤2022-16号地块:鲤城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西南侧为繁荣大道,东 (略) 政道路。
鲤2022-17号地块:鲤城区浮桥街道延陵社区。
(二)土地面积:
鲤2022-15号地块:26373平方米(合39.5亩)。
鲤2022-16号地块:27305平方米(合40.95亩)。
鲤2022-17号地块:12853.36平方米(合19.3亩)。
(三)土地用途:
鲤2022-15号地块:中小学用地。
鲤2022-16号地块:中小学用地。
鲤2022-17号地块:中小学用地。
(四)出让年限:
鲤2022-15号地块:50年。
鲤2022-16号地块:50年。
鲤2022-17号地块: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鲤2022-15号地块:容积率0.7以上1.2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设内容为36班小学。
鲤2022-16号地块:容积率0.7以上1.2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设内容为36班小学。
鲤2022-17号地块:容积率0.6以上1.0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46米以下,建设内容为相邻地块小学项目扩建工程。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
鲤2022-15号地块: (略) (略) 。
鲤2022-16号地块: (略) (略) 。
鲤2022-17号地块: (略) (略) 。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
鲤2022-15号地块:3291万元
鲤2022-16号地块:3442万元
鲤2022-17号地块:1580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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