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地块交易公告
海口市江东新区地块交易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2023】069号
经 (略) 人民政府 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略) 江东新区LK11-19-01-01地块 | (略) 江东新区LK11-19-01-01地块 | 75458.58 | 物流仓储用地 | 20.0 | 50.0 | ≥1.00 | ≤50.00 | ≥10.00 | ≤10.00 | 5291.1600 | 5291.1600 |
工业用地 | 80.0 | 50.0 | ≥1.00 | ≤50.00 | ≥10.00 | ≤10.0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 (略) 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略) 江东新区LK11-19-01-01地块 | 临空加工制造项目 | 不低于350 | 不低于575 | 不低于30 | 2.5 |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20]19号)要求,江东新区管理局已完成江东新区地质灾和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节水、节能、水资源论证等区域评估工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未划定洪泛区、滞洪区,因此无需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拟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发改委立项的基本建设工程,因此无需编制考古调查踏勘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目前,已委托完成江东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发展临空加工制造项目,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3.土地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设》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4.该宗地建设项目应采用配建式建筑实施,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建设项目应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5.该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项目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变相销售。 6.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7.该宗地的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1).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2).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32.6亿元人民币,年亩产值不低于575万元(其中:第一年不低于4亿元;第二年不低于6.5亿元;第三年不低于7.3亿元;第四年不低于7.3亿元;第五年不低于7.5亿元)。 (3).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年亩产税收不低于30万元(其中:第一年不低于0.2亿元;第二年不低于0.3亿元;第三年不低于0.4亿元;第四年不低于0.4亿元;第五年不低于0.4亿元)。 (4).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达产之日起2年内引入1-2条航空高端制造生产线或模拟机制造生产线,生产线拥有中国商飞或波音或庞巴迪或空客等飞机制造商不低于5类工艺授权。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 (略) 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 9.土地竞得人应于现状交地后4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0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问题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0.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1.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0日16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0日16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2日12时00分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二)挂牌报价时间: 2023年11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2日16时00分 ,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
(三)挂牌报价地点: (略) 国土大厦5楼招拍挂部
(四)挂牌现场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20]19号)要求,江东新区管理局已完成江东新区地质灾和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节水、节能、水资源论证等区域评估工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未划定洪泛区、滞洪区,因此无需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拟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发改委立项的基本建设工程,因此无需编制考古调查踏勘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目前,已委托完成江东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陈女士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0898-* 。
查询网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 (略) 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 (略) 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9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2023】069号
经 (略) 人民政府 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略) 江东新区LK11-19-01-01地块 | (略) 江东新区LK11-19-01-01地块 | 75458.58 | 物流仓储用地 | 20.0 | 50.0 | ≥1.00 | ≤50.00 | ≥10.00 | ≤10.00 | 5291.1600 | 5291.1600 |
工业用地 | 80.0 | 50.0 | ≥1.00 | ≤50.00 | ≥10.00 | ≤10.0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 (略) 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略) 江东新区LK11-19-01-01地块 | 临空加工制造项目 | 不低于350 | 不低于575 | 不低于30 | 2.5 |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20]19号)要求,江东新区管理局已完成江东新区地质灾和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节水、节能、水资源论证等区域评估工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未划定洪泛区、滞洪区,因此无需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拟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发改委立项的基本建设工程,因此无需编制考古调查踏勘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目前,已委托完成江东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发展临空加工制造项目,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3.土地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设》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4.该宗地建设项目应采用配建式建筑实施,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建设项目应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5.该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项目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变相销售。 6.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7.该宗地的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1).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2).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32.6亿元人民币,年亩产值不低于575万元(其中:第一年不低于4亿元;第二年不低于6.5亿元;第三年不低于7.3亿元;第四年不低于7.3亿元;第五年不低于7.5亿元)。 (3).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年亩产税收不低于30万元(其中:第一年不低于0.2亿元;第二年不低于0.3亿元;第三年不低于0.4亿元;第四年不低于0.4亿元;第五年不低于0.4亿元)。 (4).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达产之日起2年内引入1-2条航空高端制造生产线或模拟机制造生产线,生产线拥有中国商飞或波音或庞巴迪或空客等飞机制造商不低于5类工艺授权。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 (略) 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 9.土地竞得人应于现状交地后4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0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问题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0.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1.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0日16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0日16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2日12时00分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二)挂牌报价时间: 2023年11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2日16时00分 ,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
(三)挂牌报价地点: (略) 国土大厦5楼招拍挂部
(四)挂牌现场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20]19号)要求,江东新区管理局已完成江东新区地质灾和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节水、节能、水资源论证等区域评估工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未划定洪泛区、滞洪区,因此无需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拟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发改委立项的基本建设工程,因此无需编制考古调查踏勘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目前,已委托完成江东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陈女士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0898-* 。
查询网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 (略) 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 (略) 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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