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宁乡市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位于宁乡市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位于宁乡市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11月2日10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数量 | 起拍价 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标的二: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层、第三层2年期租赁权 | 729.12 | 1 | *.00 | 5 |
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查找本项目,查看附件《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10时至16时前进行两天展示,标的展示地为:标的坐落地。
三、竞买人资格:(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竞买登记办理:请符合资质要求及条件的竞买人自行于2023年11月1日16时前线上注册,并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9时至16时前携带有效的竞买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公章),前往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线上注册或线下现场报名登记手续,均不得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拍卖公司地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一层。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请于2023年11月1日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信息:由竞买人自行在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平台上注册后获取(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0731-* 谈先生
看样联系人:鲁曦 *
(略)
2023年10月19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挂牌租金 | *.00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11月1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玉潭街道楚沩中路182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6K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公路建设投资等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 ( (略)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仟万元整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谢建明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略) 《关于申请对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公开拍租的报告》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事务中心 | |||
批准文号 | (略) 国资事务中心《 (略) (略) 对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公开拍租的批复》;(宁国资〔2023〕120号) | |||
其他 需披 露的 事项 |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分两个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处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络竞拍)。标的一: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一层(602.74㎡)2年期租赁权;标的二: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实物现状包括标的地上建筑物、配套停车位、附属设备设施、装修及可移动办公家具等及相关拍卖文件资料的约定,如:《租赁合同》等)。2.其他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卖前已经公示的《租赁合同》等。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资产租赁
人民币单位:元/首年
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评估情况 | 挂牌价格 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所在楼层 | 评估面积 (㎡) | 评估价值 元/㎡/月 | 评估租金元/首年 | ||||
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 | (略) 夏泽铺镇 | 2 | 387.12 | 30.00 | *.00 | *.00 | 5 |
3 | 342.00 | 30.00 | *.00 | *.00 | |||
总 计 | / | / | 729.12 | / | *.00 | *.00 | / |
备 注 | 1、标的租赁权评估价值包括了地上建筑物、配套停车位、附属设备设施、装修及可移动办公家具等,标的(地上建筑物、配套停车位、附属设备设施、装修及可移动办公家具等)租赁权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2、上述拍卖标的配套的停车位,原则上由标的一、标的二的买受人共用;3、无论实际使用面积与资料公布的面积是否有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
1、网络竞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支付竞买保证金5万元/标的,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若拍卖成交,竞买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由租赁方(委托人)书面通知拍卖人后,其竞买保证金由原途径无息返还; 3、承租方(买受人)资格确认后当日内,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双方全部的交易服务费,并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机构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 4、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进行交易价款资金结算。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则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剩余的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6、拍卖资料是重要的前置性条件,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如报名、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参加拍卖会,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及其瑕疵,自愿接受拍卖资料中的全部条款。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人 | (略) 联系人 | 谈 实 | 0731—* |
拍 卖 规 则
1、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会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以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拍卖所涉及的时间、起拍价、加价幅度等以系统平台的显示为准,在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段内,竞买人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经竞价系统平台确认,即取得买受人资格,成为标的的买受人。
2、本次各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最后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人有权宣布拍卖不成交,收回拍卖标的。
3、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认可本公司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对自己的网络竞拍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其他应付款项等,否则,即视为实质性违约。其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预返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网络竞价其他注意事项: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延迟或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延迟、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出现竞拍暂停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人及拍卖平台均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如在竞拍前委托人或拍卖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拍卖人仅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拍卖人、网络竞价平台均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以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及提供的评估报告,本行人员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本行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会,共计1项拍卖标的: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层、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
四、按时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足额付清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
1.按时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拍卖佣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经竞价系统平台确认,即取得买受人资格,成为标的的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拍卖人办公地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拍卖佣金:竞买人如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即成为法定承租人,拍卖标的成交价即该标的首年租金。本次拍卖会,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清佣金,人民币:25000元/标的;买受人须按时、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佣金请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账号:*005;请备注: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到达拍卖人指定的账户后,由拍卖人向竞买人出具拍卖人加盖公章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于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
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另行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交易双方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本资料的约定付清拍卖佣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付清《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剩余的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执行。
拍卖成交款支付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六、本次拍卖会,买受人在参加竞拍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标的)不充抵成交价款,全额转为竞买人(买受人)按约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及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约定的租金)之后,由委托人向拍卖人出具书面通知,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再通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由全额无息返还至买受人。
未成交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七、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的,将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可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剩余的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承担:
1、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租赁合同》的;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标的首年度租金)、《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
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
八、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特 别 说 明
一、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拍卖会前,拍卖人已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等文件及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公示,各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本拍卖资料内容包括“拍卖公告”、“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及条件”、“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等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标的价款的支付方式、履约方式等详见《租赁合同》。
四、特别提示事项:
1.重要瑕疵告知:标的因委托方原因,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但标的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拍卖标的配套的停车位,原则上由标的一、标的二的买受人共用;
3、标的交付将由委托人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参加竞拍前务必前往标的现场实地查勘并自行前往委托人处核对确认标的所在的位置,如竞拍标的与标的(委托人指定的位置)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资料公布的标的租赁面积源于评估报告,无论实际使用面积与资料公布的面积是否有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当日,需缴付《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额度、支付账户等详见《租赁合同》)。
6、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附件:
附件1:拍卖公告、附件2: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及条件、附件3:竞买协议、附件4:拍卖会资料(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附件5:租赁合同;
以上资料请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相关附件:
附件5:租赁合同(样本).pdf位于宁乡市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11月2日10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数量 | 起拍价 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标的二: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层、第三层2年期租赁权 | 729.12 | 1 | *.00 | 5 |
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查找本项目,查看附件《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10时至16时前进行两天展示,标的展示地为:标的坐落地。
三、竞买人资格:(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竞买登记办理:请符合资质要求及条件的竞买人自行于2023年11月1日16时前线上注册,并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9时至16时前携带有效的竞买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公章),前往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线上注册或线下现场报名登记手续,均不得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拍卖公司地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一层。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请于2023年11月1日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信息:由竞买人自行在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平台上注册后获取(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0731-* 谈先生
看样联系人:鲁曦 *
(略)
2023年10月19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挂牌租金 | *.00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11月1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玉潭街道楚沩中路182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6K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公路建设投资等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 ( (略)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仟万元整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谢建明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略) 《关于申请对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公开拍租的报告》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事务中心 | |||
批准文号 | (略) 国资事务中心《 (略) (略) 对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公开拍租的批复》;(宁国资〔2023〕120号) | |||
其他 需披 露的 事项 |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分两个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处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络竞拍)。标的一: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一层(602.74㎡)2年期租赁权;标的二: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实物现状包括标的地上建筑物、配套停车位、附属设备设施、装修及可移动办公家具等及相关拍卖文件资料的约定,如:《租赁合同》等)。2.其他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卖前已经公示的《租赁合同》等。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资产租赁
人民币单位:元/首年
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评估情况 | 挂牌价格 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所在楼层 | 评估面积 (㎡) | 评估价值 元/㎡/月 | 评估租金元/首年 | ||||
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 | (略) 夏泽铺镇 | 2 | 387.12 | 30.00 | *.00 | *.00 | 5 |
3 | 342.00 | 30.00 | *.00 | *.00 | |||
总 计 | / | / | 729.12 | / | *.00 | *.00 | / |
备 注 | 1、标的租赁权评估价值包括了地上建筑物、配套停车位、附属设备设施、装修及可移动办公家具等,标的(地上建筑物、配套停车位、附属设备设施、装修及可移动办公家具等)租赁权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2、上述拍卖标的配套的停车位,原则上由标的一、标的二的买受人共用;3、无论实际使用面积与资料公布的面积是否有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
1、网络竞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支付竞买保证金5万元/标的,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若拍卖成交,竞买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由租赁方(委托人)书面通知拍卖人后,其竞买保证金由原途径无息返还; 3、承租方(买受人)资格确认后当日内,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双方全部的交易服务费,并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机构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 4、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进行交易价款资金结算。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则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剩余的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6、拍卖资料是重要的前置性条件,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如报名、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参加拍卖会,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及其瑕疵,自愿接受拍卖资料中的全部条款。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人 | (略) 联系人 | 谈 实 | 0731—* |
拍 卖 规 则
1、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会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以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拍卖所涉及的时间、起拍价、加价幅度等以系统平台的显示为准,在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段内,竞买人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经竞价系统平台确认,即取得买受人资格,成为标的的买受人。
2、本次各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最后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人有权宣布拍卖不成交,收回拍卖标的。
3、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认可本公司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对自己的网络竞拍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其他应付款项等,否则,即视为实质性违约。其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预返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网络竞价其他注意事项: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延迟或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延迟、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出现竞拍暂停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人及拍卖平台均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如在竞拍前委托人或拍卖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拍卖人仅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拍卖人、网络竞价平台均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以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及提供的评估报告,本行人员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本行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会,共计1项拍卖标的: (略) 夏泽铺镇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第二层、第三层(729.12㎡)2年期租赁权。
四、按时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足额付清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
1.按时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参与网络竞拍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拍卖佣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经竞价系统平台确认,即取得买受人资格,成为标的的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拍卖人办公地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拍卖佣金:竞买人如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即成为法定承租人,拍卖标的成交价即该标的首年租金。本次拍卖会,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清佣金,人民币:25000元/标的;买受人须按时、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佣金请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账号:*005;请备注: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到达拍卖人指定的账户后,由拍卖人向竞买人出具拍卖人加盖公章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于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
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另行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交易双方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本资料的约定付清拍卖佣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付清《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剩余的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执行。
拍卖成交款支付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六、本次拍卖会,买受人在参加竞拍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标的)不充抵成交价款,全额转为竞买人(买受人)按约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及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约定的租金)之后,由委托人向拍卖人出具书面通知,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再通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由全额无息返还至买受人。
未成交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七、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的,将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可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剩余的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承担:
1、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租赁合同》的;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标的首年度租金)、《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
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
八、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特 别 说 明
一、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拍卖会前,拍卖人已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等文件及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公示,各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本拍卖资料内容包括“拍卖公告”、“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及条件”、“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等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标的价款的支付方式、履约方式等详见《租赁合同》。
四、特别提示事项:
1.重要瑕疵告知:标的因委托方原因,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但标的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拍卖标的配套的停车位,原则上由标的一、标的二的买受人共用;
3、标的交付将由委托人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参加竞拍前务必前往标的现场实地查勘并自行前往委托人处核对确认标的所在的位置,如竞拍标的与标的(委托人指定的位置)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资料公布的标的租赁面积源于评估报告,无论实际使用面积与资料公布的面积是否有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当日,需缴付《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额度、支付账户等详见《租赁合同》)。
6、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附件:
附件1:拍卖公告、附件2: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及条件、附件3:竞买协议、附件4:拍卖会资料(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附件5:租赁合同;
以上资料请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相关附件:
附件5:租赁合同(样本).pdf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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