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醴陵市楚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新建教学楼、校门、改造校园以及配套建设等公用工程的澄清文件
株洲市醴陵市楚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新建教学楼、校门、改造校园以及配套建设等公用工程的澄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ZZZDJ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10-23 09:08:05 |
递交时间 | 2023-10-23 09:08:10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现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修改为“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33.333%,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预付款金额 1/3的,则本次应扣未扣回的预付款累积到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扣完为止”。 2、现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月进度款每次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80%,竣工验收后,结算初审完成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0%,工程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3%留作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整体移交后,缺陷责任期期满,且期间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退还(不计利息)”。 二、因本次澄清修改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出后24小时内提交至招标代理人指定邮箱(*@*q.com),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略) 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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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ZZZDJ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10-23 09:08:05 |
递交时间 | 2023-10-23 09:08:10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现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修改为“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33.333%,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预付款金额 1/3的,则本次应扣未扣回的预付款累积到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扣完为止”。 2、现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月进度款每次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80%,竣工验收后,结算初审完成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0%,工程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3%留作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整体移交后,缺陷责任期期满,且期间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退还(不计利息)”。 二、因本次澄清修改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出后24小时内提交至招标代理人指定邮箱(*@*q.com),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略) 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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