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140街坊
虹口区140街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虹口区140街坊 | |||||||||||||||||||||
房屋征收部门 |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加盖单位公章)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证) | 376 | 建筑面积(㎡) | 13800 | |||||||||||||||||||
四 至 范 围 | 东至飞虹支路,南至弄地,西至弄地,北至弄地(最终范围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5 个工作日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 22 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 22 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参与本次报名的估价机构须持有一级资质等级证书);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名; ⑤其它要求: 2013年至今有两个500证以上虹口区房屋征收地块评估工作经验(提供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估价机构需在晚上及周末加班,工作时间必须服从征收工作需要;估价机构在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以及暗箱操作拉票行为(例如送钱送物等)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一经查处,取消该估价机构参与本项目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虹口区任何项目评估;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起止时间 | 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 16 时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 |||||||||||||||||||||
联系电话 | **8013 | 传真电话 | ||||||||||||||||||||
联系地址 | 平凉路67号212室 李女士 | |||||||||||||||||||||
以下 (略) 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3.10.23 | G | Z | 2 | 3 | 1 | 0 | 2 | 3 | 0 | 1 | H | K | 5 | Z | Z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3.10.23 | ||||||||||||||||||||||
公 告 人: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虹口区140街坊 | |||||||||||||||||||||
房屋征收部门 |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加盖单位公章)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证) | 376 | 建筑面积(㎡) | 13800 | |||||||||||||||||||
四 至 范 围 | 东至飞虹支路,南至弄地,西至弄地,北至弄地(最终范围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5 个工作日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 22 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 22 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参与本次报名的估价机构须持有一级资质等级证书);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名; ⑤其它要求: 2013年至今有两个500证以上虹口区房屋征收地块评估工作经验(提供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估价机构需在晚上及周末加班,工作时间必须服从征收工作需要;估价机构在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以及暗箱操作拉票行为(例如送钱送物等)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一经查处,取消该估价机构参与本项目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虹口区任何项目评估;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起止时间 | 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 16 时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 |||||||||||||||||||||
联系电话 | **8013 | 传真电话 | ||||||||||||||||||||
联系地址 | 平凉路67号212室 李女士 | |||||||||||||||||||||
以下 (略) 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3.10.23 | G | Z | 2 | 3 | 1 | 0 | 2 | 3 | 0 | 1 | H | K | 5 | Z | Z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3.10.23 | ||||||||||||||||||||||
公 告 人: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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