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造成“数据安全风险”?事实是······
《反间谍法》造成“数据安全风险”?事实是······
《反间谍法》的误读和正解(四) |
今年4月《反间谍法》修订通过以来,境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绝大多数声音尊重和支持中国正当的立法活动,但其中也有一些误读,甚至是恶意攻击抹黑。为正本清源、以正视听,有必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对一些典型的错误言论予以回应和驳斥,推动各方全面了解和正确理解中国新修订的《反间谍法》。
事实之一:《反间谍法》中关于查阅调取数据的规定是对现有法律的衔接细化,并非新增授权。2021年《数据安全法》第35条已对国家安全机关“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侦查犯罪的需要调取数据”作出规定。《数据安全法》施行两年多来,国家安全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此次修订《反间谍法》,进一步明确了查阅调取数据的执法前提、审批流程、调取限度等,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查阅调取数据应符合三项要求:一是仅限于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二是 (略) 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三是查阅调取有关数据不得超出反间谍工作所需的范围和限度。
事实之二:中国坚持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和保障数据安全并重,依法平等保护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数据安全。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2021年11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主动加强与各国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数据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多个倡议、宣言,倡导各国在保护本国数据安全的同时,尊重他国数字主权、司法管辖权,反对滥用信息技术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非法采集他国公民信息等行为。基于中国的一贯立场,《反间谍法》针对的是极少数“网络间谍”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涉及外国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数据活动,更不存在所谓“强制收集外国企业和人员在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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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反间谍法》修订通过以来,境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绝大多数声音尊重和支持中国正当的立法活动,但其中也有一些误读,甚至是恶意攻击抹黑。为正本清源、以正视听,有必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对一些典型的错误言论予以回应和驳斥,推动各方全面了解和正确理解中国新修订的《反间谍法》。
事实之一:《反间谍法》中关于查阅调取数据的规定是对现有法律的衔接细化,并非新增授权。2021年《数据安全法》第35条已对国家安全机关“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侦查犯罪的需要调取数据”作出规定。《数据安全法》施行两年多来,国家安全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此次修订《反间谍法》,进一步明确了查阅调取数据的执法前提、审批流程、调取限度等,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查阅调取数据应符合三项要求:一是仅限于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二是 (略) 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三是查阅调取有关数据不得超出反间谍工作所需的范围和限度。
事实之二:中国坚持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和保障数据安全并重,依法平等保护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数据安全。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2021年11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主动加强与各国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数据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多个倡议、宣言,倡导各国在保护本国数据安全的同时,尊重他国数字主权、司法管辖权,反对滥用信息技术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非法采集他国公民信息等行为。基于中国的一贯立场,《反间谍法》针对的是极少数“网络间谍”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涉及外国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数据活动,更不存在所谓“强制收集外国企业和人员在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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