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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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略) 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 (略) 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六个社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石臼街道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上海路以北,海滨三路以东,面积1819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区间路)、西至幸福路(东段)、南至山东港口产城融 (略) 用地、北至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

二、文荟社区,位于东关北路以西、望海路以北,面积218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1613.3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荣安广场东关安置区规划二路、西至东关北路、南至 (略) 用地、北至 (略) 用地。地块二面积568.7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 (略) 用地、西至荣安广场东关安置区规划一路、 (略) 用地、南至山东 (略) 用地、北至文荟社区(区间路)。

三、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海滨二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北,面积5425.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3395.6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区间路)、西至海滨二路、南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东港区石臼小学用地、北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日照赛福 (略) 用地。地块二面积2029.6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日照赛福 (略) 、 (略) 东港区石臼小学、 (略) (略) 、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临海路、北至欧园南侧规划路1(港兴路)。

四、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海滨三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北,面积12422。其中地块一面积4292.7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分行、西至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华林路、北至黄海一路。地块二面积4645.3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西至日 (略) 、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天津路、北至华林路。地块三面积3484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西至山东港口产城融 (略) 、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华林路、北至黄海一路。

五、东关南社区,位于海曲路以南,东关北路以东,面积3594.1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东关南社区(区间路)、西至东关北路、南至东关南社区用地、北至东关南社区用地。

六、兴安社区,位于迎宾路以北,正阳路以东,面积1642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兴安社区(区间路)、西至兴安社区(区间路)、南至兴安社区用地、北至日 (略) 。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申请或未提出异议的,我局 (略) 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略) 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 (略) 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六个社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石臼街道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上海路以北,海滨三路以东,面积1819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区间路)、西至幸福路(东段)、南至山东港口产城融 (略) 用地、北至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

二、文荟社区,位于东关北路以西、望海路以北,面积218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1613.3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荣安广场东关安置区规划二路、西至东关北路、南至 (略) 用地、北至 (略) 用地。地块二面积568.7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 (略) 用地、西至荣安广场东关安置区规划一路、 (略) 用地、南至山东 (略) 用地、北至文荟社区(区间路)。

三、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海滨二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北,面积5425.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3395.6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区间路)、西至海滨二路、南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东港区石臼小学用地、北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日照赛福 (略) 用地。地块二面积2029.6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日照赛福 (略) 、 (略) 东港区石臼小学、 (略) (略) 、石臼街道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临海路、北至欧园南侧规划路1(港兴路)。

四、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海滨三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北,面积12422。其中地块一面积4292.7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分行、西至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华林路、北至黄海一路。地块二面积4645.3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西至日 (略) 、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天津路、北至华林路。地块三面积3484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西至山东港口产城融 (略) 、石臼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南至华林路、北至黄海一路。

五、东关南社区,位于海曲路以南,东关北路以东,面积3594.1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东关南社区(区间路)、西至东关北路、南至东关南社区用地、北至东关南社区用地。

六、兴安社区,位于迎宾路以北,正阳路以东,面积1642平方米,收回地块范围东至兴安社区(区间路)、西至兴安社区(区间路)、南至兴安社区用地、北至日 (略) 。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申请或未提出异议的,我局 (略) 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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