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14-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14-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奉贤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2、地块内供电设施按功能需求可贴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不计容)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建成后向公众开放。配套设施权属随变配电站等供电设施整体移交给供电部门。 3、住宅管理要求:住宅套数下限1153套,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 4、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1月2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亦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奉贤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2、地块内供电设施按功能需求可贴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不计容)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建成后向公众开放。配套设施权属随变配电站等供电设施整体移交给供电部门。 3、住宅管理要求:住宅套数下限1153套,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 4、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1月2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亦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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