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锦绣闽江小区8#、9#楼部分商业店面十年租赁权拍卖公开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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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锦绣闽江小区8#、9#楼部分商业店面十年租赁权拍卖公开挂牌公告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略) (略) 委托,本中心拟对闽清县锦绣闽江小区8#、9#楼部分商业店面十年租赁权拍卖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
1、项目名称:闽清县锦绣闽江小区8#、9#楼部分商业店面十年租赁权拍卖
2、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坐落于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闽江大道9号锦绣闽江小区,共8间商业店面,分别为8#商业01、8#商业01复式、9#商业09、9#商业09复式、9#商业10、9#商业10复式、9#商业11、9#商业11复式,建筑面积约518平方米。
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出让标的。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权属 (略) (略) 。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3、用途与使用范围
可用于 (略) (便利店)、 (略) 、美容美发、文体用品、面包店、药店、干洗等生活服务类,禁止明火生烟、污水排放、污染环境、产生较大噪音的经营项目入驻。如承租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委托方将向承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的租金),保证金不计息。租赁期满,承租方能及时归还场所无欠缴水、电费等违约行为,委托方则退还该保证金。否则,委托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
5、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即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一个季度租金,以后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租。租金每三年进行递增,即第四、七、十年起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免租期:三个月,首季度租金用于预付第二季度租金。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挂牌价
挂牌价:11.7816万元
四、竞价保证金金额及缴交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2万元。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 29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日17时止。
七、自由竞价时间 **日10:00-10:45
八、招租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竞价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2、本次出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3、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业务咨询电话:0591-*
系统使用咨询:0591-*
中心网站(http://**)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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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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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略) (略) 委托,本中心拟对闽清县锦绣闽江小区8#、9#楼部分商业店面十年租赁权拍卖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
1、项目名称:闽清县锦绣闽江小区8#、9#楼部分商业店面十年租赁权拍卖
2、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坐落于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闽江大道9号锦绣闽江小区,共8间商业店面,分别为8#商业01、8#商业01复式、9#商业09、9#商业09复式、9#商业10、9#商业10复式、9#商业11、9#商业11复式,建筑面积约518平方米。
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出让标的。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权属 (略) (略) 。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3、用途与使用范围
可用于 (略) (便利店)、 (略) 、美容美发、文体用品、面包店、药店、干洗等生活服务类,禁止明火生烟、污水排放、污染环境、产生较大噪音的经营项目入驻。如承租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委托方将向承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的租金),保证金不计息。租赁期满,承租方能及时归还场所无欠缴水、电费等违约行为,委托方则退还该保证金。否则,委托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
5、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即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一个季度租金,以后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租。租金每三年进行递增,即第四、七、十年起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免租期:三个月,首季度租金用于预付第二季度租金。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挂牌价
挂牌价:11.7816万元
四、竞价保证金金额及缴交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2万元。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 29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日17时止。
七、自由竞价时间 **日10:00-10:45
八、招租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竞价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2、本次出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3、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业务咨询电话:0591-*
系统使用咨询:0591-*
中心网站(http://**)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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