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土让公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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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23]46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AJ2023J-81

安吉县梅溪镇原 (略) 收储地块(一)

梅溪镇红庙村

7519.2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40

330

1610

0.5-1.0

/

/

AJ2023J-82

安吉县梅溪镇原 (略) 收储地块(二)

梅溪镇红庙村

61317.6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40

2100

10200

0.1-0.5

/

/

AJ2023J-83

安吉县梅溪镇原 (略) 收储地块(三)

梅溪镇红庙村

49537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40

1700

8180

0.1-0.5

/

/

AJ2023J-84

安吉县梅溪镇2010-4-2地块

梅溪镇青松路北侧

10164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其中旅馆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

40

660

3280

1.5-2.0

不高于40%

不低于2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凡联合申请竞买的, (略) ,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所有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溢价仅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 (略) 自然资源厅门户网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至2023年11月23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6:00

拍卖时间:

AJ2023J-81:2023年11月24日 10:30

AJ2023J-82:2023年11月24日 11:00

AJ2023J-83:2023年11月24日 11:30

AJ2023J-84:2023年11月24日 14: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根据《安吉县土地出让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安政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AJ2023J-81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61万元、AJ2023J-82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020万元AJ2023J-83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818万元、AJ2023J-84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64万元(若有溢价按相应比例计提)。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外,竞得人应当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参照《安吉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51号)执行。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2--*)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

联 系 人: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先生 黄女士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黄女士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日

(略)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23]46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AJ2023J-81

安吉县梅溪镇原 (略) 收储地块(一)

梅溪镇红庙村

7519.2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40

330

1610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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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23J-82

安吉县梅溪镇原 (略) 收储地块(二)

梅溪镇红庙村

61317.6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40

2100

10200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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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23J-83

安吉县梅溪镇原 (略) 收储地块(三)

梅溪镇红庙村

49537

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40

1700

8180

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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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23J-84

安吉县梅溪镇2010-4-2地块

梅溪镇青松路北侧

10164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其中旅馆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

40

660

3280

1.5-2.0

不高于40%

不低于2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凡联合申请竞买的, (略) ,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所有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溢价仅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 (略) 自然资源厅门户网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至2023年11月23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6:00

拍卖时间:

AJ2023J-81:2023年11月24日 10:30

AJ2023J-82:2023年11月24日 11:00

AJ2023J-83:2023年11月24日 11:30

AJ2023J-84:2023年11月24日 14: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根据《安吉县土地出让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安政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AJ2023J-81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61万元、AJ2023J-82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020万元AJ2023J-83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818万元、AJ2023J-84地块生态环境增值金为164万元(若有溢价按相应比例计提)。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外,竞得人应当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参照《安吉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51号)执行。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2--*)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

联 系 人: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先生 黄女士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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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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