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1号 | (略) 金台区金陵河西岸区域、尚景苑居住小区以东、北庵东街以南、金陵河西以西、通河巷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0384m2(合15.576亩),其中建设用地11.852亩, (略) 道路用地3.275亩,代征河道管理用地0.449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2.9; 建筑密度: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555 | 2640 | 132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2号 |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以南、连霍高速以北、宝鸡峡退水渠以西、 (略) 分院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6326m2(合69.489亩),其中建设用地49.632亩,代征道路用地6.575亩,代征防护绿地7.536亩,代征幼儿园用地5.746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大于2.9; 建筑密度: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5464 | 26020 | 1300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3号 | (略) 金台区群众路以东、盐业公司以西、引渭渠以南、 (略) 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311.33m2(合6.467亩),其中建设用地5.43亩(居住用地3.523亩、商业用地1.907亩), (略) 道路用地1.037亩。 | 居住 商业 | 70 40 | 容积率:4.27; 建筑密度:不大于27.79%; 绿地率:不小于20.1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41 | 1620 | 81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4号 | (略) 金台区阳光花园以南、规划路以北、规划路以东、宝平路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9062.67m2(合73.594亩),其中建设用地67.898亩,代征道路用地5.696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2.9; 建筑密度:多层不大于28%、中高层不大于25%、高层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2121 | 10100 | 505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5号 | (略) 蟠龙新区龙源大道以北、小韩村路以西、北社村支渠以南、龙源大道已征国有建设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2765.33m2(合34.148亩),其中建设用地30.174亩, (略) 道路用地3.974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66 | 810 | 17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6号 | (略) 蟠龙新区龙源大道以北、小韩村路以西、北社村支渠以南、龙源大道已征国有建设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3818.66m2(合20.728亩),其中建设用地20.728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07 | 520 | 11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7号 | (略) 蟠龙新区龙源大道以北、小韩村路以西、北社村支渠以南、龙源大道已征国有建设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6514.66m2(合24.772亩),其中建设用地面24.772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27 | 620 | 13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8号 | (略) 渭滨区经二路以南、新建路以北、新宝路以东、府西巷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7188.67m2(合55.783亩),其中建设用地54.594亩, (略) 道路用地1.189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大于4.0; 建筑密度:不大于33%;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5324 | 25350 | 1268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9号 | (略) 渭滨区国医馆展示中心以南,连霍高速以北、茵香河以西、规划路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0059m2(合60.089亩),其中建设用地43.712亩, (略) 道路用地6.221亩,代征防护用地10.156亩。 | 商业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40 | 容积率:不大于2.0;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922 | 4390 | 220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0号 | (略) 陈仓区凤凰大桥以东、西宝高速以南、李家崖村耕地以北、现状高速路加油站东西两侧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006.67m2(合4.510亩),其中建设用地4.510亩。 | 商业(加油加气站) | 40 |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223 | 1060 | 53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1号 | (略) 陈仓区凤凰大桥以东、西宝高速以北、李家崖村耕地以南、现状高速路加油站东西两侧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555m2(合5.333亩),其中建设用地5.333亩。 | 商业(加油加气站) | 40 |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265 | 1260 | 63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2号 | (略) 陈仓区长飞石油用地以东、虢蔡路以南、科技九路以西、科技大道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7164m2(合40.746亩),其中建设用地22.353亩, (略) 绿地2.142亩, (略) 道路用地16.251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92 | 940 | 19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3号 | (略) 金台区海棠花园以东、行政大道以南、海棠假日酒店和中水新能源以西、十里铺污水厂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0689.33m2(合31.034亩),其中建设用地29.163亩,代征道路用地1.871亩。 | 科研用地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75;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777 | 3770 | 114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得人确认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现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进行。地址: (略) 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
不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限:自2023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3日17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竞买意向者需于2023年11月22日16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地址:宝虢 (略) 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且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根据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所需拆迁安置、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用地)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二)宗地竞买要求:
(略) 招拍挂字[2023]15、16、17号宗地,需满足以下要求:(1)控制性指标:用地定额参照执行《 (略) 建设用地定额标准(2015版)》、容积率≥1.0、固定资产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0万元/吨标准煤。(2)满足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
(略) 招拍挂字[2023]22号宗地,需满足以下要求:(1)控制性指标:用地定额严格参照执行《 (略) 建设用地定额标准(2015版)》、容积率≥1.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产值≥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0.42万元/亩。(2)满足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
(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25%(规划设计条件中已明确装配式建筑占比的,按规划设计条件明确标准执行)。
(四)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七、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6.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8.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
咨询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1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1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1号 | (略) 金台区金陵河西岸区域、尚景苑居住小区以东、北庵东街以南、金陵河西以西、通河巷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0384m2(合15.576亩),其中建设用地11.852亩, (略) 道路用地3.275亩,代征河道管理用地0.449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2.9; 建筑密度: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555 | 2640 | 132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2号 |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以南、连霍高速以北、宝鸡峡退水渠以西、 (略) 分院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6326m2(合69.489亩),其中建设用地49.632亩,代征道路用地6.575亩,代征防护绿地7.536亩,代征幼儿园用地5.746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大于2.9; 建筑密度: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5464 | 26020 | 1300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3号 | (略) 金台区群众路以东、盐业公司以西、引渭渠以南、 (略) 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311.33m2(合6.467亩),其中建设用地5.43亩(居住用地3.523亩、商业用地1.907亩), (略) 道路用地1.037亩。 | 居住 商业 | 70 40 | 容积率:4.27; 建筑密度:不大于27.79%; 绿地率:不小于20.1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41 | 1620 | 81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4号 | (略) 金台区阳光花园以南、规划路以北、规划路以东、宝平路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9062.67m2(合73.594亩),其中建设用地67.898亩,代征道路用地5.696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2.9; 建筑密度:多层不大于28%、中高层不大于25%、高层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2121 | 10100 | 505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5号 | (略) 蟠龙新区龙源大道以北、小韩村路以西、北社村支渠以南、龙源大道已征国有建设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2765.33m2(合34.148亩),其中建设用地30.174亩, (略) 道路用地3.974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66 | 810 | 17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6号 | (略) 蟠龙新区龙源大道以北、小韩村路以西、北社村支渠以南、龙源大道已征国有建设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3818.66m2(合20.728亩),其中建设用地20.728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07 | 520 | 11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7号 | (略) 蟠龙新区龙源大道以北、小韩村路以西、北社村支渠以南、龙源大道已征国有建设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6514.66m2(合24.772亩),其中建设用地面24.772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27 | 620 | 13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8号 | (略) 渭滨区经二路以南、新建路以北、新宝路以东、府西巷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7188.67m2(合55.783亩),其中建设用地54.594亩, (略) 道路用地1.189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大于4.0; 建筑密度:不大于33%;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5324 | 25350 | 1268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19号 | (略) 渭滨区国医馆展示中心以南,连霍高速以北、茵香河以西、规划路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0059m2(合60.089亩),其中建设用地43.712亩, (略) 道路用地6.221亩,代征防护用地10.156亩。 | 商业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40 | 容积率:不大于2.0;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922 | 4390 | 220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0号 | (略) 陈仓区凤凰大桥以东、西宝高速以南、李家崖村耕地以北、现状高速路加油站东西两侧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006.67m2(合4.510亩),其中建设用地4.510亩。 | 商业(加油加气站) | 40 |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223 | 1060 | 53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1号 | (略) 陈仓区凤凰大桥以东、西宝高速以北、李家崖村耕地以南、现状高速路加油站东西两侧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555m2(合5.333亩),其中建设用地5.333亩。 | 商业(加油加气站) | 40 |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265 | 1260 | 63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2号 | (略) 陈仓区长飞石油用地以东、虢蔡路以南、科技九路以西、科技大道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7164m2(合40.746亩),其中建设用地22.353亩, (略) 绿地2.142亩, (略) 道路用地16.251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92 | 940 | 19 | |
宝市招拍挂字[2023]23号 | (略) 金台区海棠花园以东、行政大道以南、海棠假日酒店和中水新能源以西、十里铺污水厂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0689.33m2(合31.034亩),其中建设用地29.163亩,代征道路用地1.871亩。 | 科研用地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75;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777 | 3770 | 114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得人确认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现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进行。地址: (略) 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
不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限:自2023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3日17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竞买意向者需于2023年11月22日16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地址:宝虢 (略) 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且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根据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所需拆迁安置、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用地)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二)宗地竞买要求:
(略) 招拍挂字[2023]15、16、17号宗地,需满足以下要求:(1)控制性指标:用地定额参照执行《 (略) 建设用地定额标准(2015版)》、容积率≥1.0、固定资产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0万元/吨标准煤。(2)满足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
(略) 招拍挂字[2023]22号宗地,需满足以下要求:(1)控制性指标:用地定额严格参照执行《 (略) 建设用地定额标准(2015版)》、容积率≥1.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产值≥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0.42万元/亩。(2)满足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
(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25%(规划设计条件中已明确装配式建筑占比的,按规划设计条件明确标准执行)。
(四)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七、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6.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8.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
咨询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1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1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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