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701室招租交易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701室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写字楼4宗办公室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164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1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写字楼3-9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305室 | 101.50 | 91350 | 26000 | |||||||
2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601室 | 76.15 | 68535 | 19000 | |||||||
3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701室 | 76.15 | 68535 | 19000 | |||||||
4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901室 | 76.15 | 68535 | 19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均为1年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均为合同租赁期之外 601、701、901室10天;305室15天 | 承租押金(元) | 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汇通大 (略) 国贸大道,主楼共22层,地下2层。于2015年进行整体装修改造,2016年内完工。装修升级后的汇通大厦为酒店及写字楼综合体,其中3-12层为写字楼,其他为按四星级标准装修的酒店。写字楼公共区域为精装,室内为简装。内设空调等设施设备齐全。酒店设有7个大小不同规格现代化会议室的会议专用楼层,可供租用,大厦配有150个车位的封闭式智能立体停车库,可有效解决核心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汇通大厦坐拥国贸商圈核心位置,距绿草如茵的万绿园仅1公里,环境优美,周边写字楼林立,商业繁华,金融、证券、保险业发达,交通便利。是企业区域总部办公场所、金融保险、律所、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绝佳选择。 | ||||||||||
租赁用途 | 房屋用途:仅限办公,不接受商业经营类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金海安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以自然人报名竞租,竞租人须书面承诺:“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在本租赁 (略) ,且公司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本栏第三条经营范围要求。 (略) 及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三方协议,将承租方的权利、义 (略) ,再由新公司和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及安全协议。新公司若经营业态不符合本栏第三条经营范围要求,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 无条件清场,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不接受互联网金融(P2P)、 (略) 、传销类公司、娱乐、 (略) 、健身类公司承租。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产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同时缴纳一季度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3、经营范围:写字楼。招租业态限定为办公,不接受商业经营类。承租方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新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竞租成功后,招租方将对承租方的条件及业态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互联网金融(P2P)、民间借贷类、传销类、娱乐、 (略) 、健身类产业,若有上述情况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本大厦公共区域为精装修,不得擅自拆除、修改公共区域装饰构件;不得封堵任何防火通道。室内为简装,若新增隔墙或重新分隔,应采用轻质隔墙,室内重新分隔办公室,应相应修改室内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及点位,同时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地面不得采用地砖,宜采用强化木地板或塑胶地板、地毯等成品材料。暖通部分不得擅自增加空调机组,不得擅自移动室内机,可按需要布设室内出风管。 5、未经招租方同意,新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 6、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款项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国贸路26号 |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7日至 2023年11月20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11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承租押金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305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00 | 900 | 120秒 | ||||||
2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601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10 | 600 | 120秒 | ||||||
3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701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20 | 600 | 120秒 | ||||||
4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901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30 | 6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魏女士 * 刘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写字楼4宗办公室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164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1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写字楼3-9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305室 | 101.50 | 91350 | 26000 | |||||||
2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601室 | 76.15 | 68535 | 19000 | |||||||
3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701室 | 76.15 | 68535 | 19000 | |||||||
4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901室 | 76.15 | 68535 | 19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均为1年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均为合同租赁期之外 601、701、901室10天;305室15天 | 承租押金(元) | 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汇通大 (略) 国贸大道,主楼共22层,地下2层。于2015年进行整体装修改造,2016年内完工。装修升级后的汇通大厦为酒店及写字楼综合体,其中3-12层为写字楼,其他为按四星级标准装修的酒店。写字楼公共区域为精装,室内为简装。内设空调等设施设备齐全。酒店设有7个大小不同规格现代化会议室的会议专用楼层,可供租用,大厦配有150个车位的封闭式智能立体停车库,可有效解决核心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汇通大厦坐拥国贸商圈核心位置,距绿草如茵的万绿园仅1公里,环境优美,周边写字楼林立,商业繁华,金融、证券、保险业发达,交通便利。是企业区域总部办公场所、金融保险、律所、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绝佳选择。 | ||||||||||
租赁用途 | 房屋用途:仅限办公,不接受商业经营类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金海安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以自然人报名竞租,竞租人须书面承诺:“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在本租赁 (略) ,且公司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本栏第三条经营范围要求。 (略) 及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三方协议,将承租方的权利、义 (略) ,再由新公司和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及安全协议。新公司若经营业态不符合本栏第三条经营范围要求,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 无条件清场,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不接受互联网金融(P2P)、 (略) 、传销类公司、娱乐、 (略) 、健身类公司承租。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产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同时缴纳一季度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3、经营范围:写字楼。招租业态限定为办公,不接受商业经营类。承租方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新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竞租成功后,招租方将对承租方的条件及业态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互联网金融(P2P)、民间借贷类、传销类、娱乐、 (略) 、健身类产业,若有上述情况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本大厦公共区域为精装修,不得擅自拆除、修改公共区域装饰构件;不得封堵任何防火通道。室内为简装,若新增隔墙或重新分隔,应采用轻质隔墙,室内重新分隔办公室,应相应修改室内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及点位,同时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地面不得采用地砖,宜采用强化木地板或塑胶地板、地毯等成品材料。暖通部分不得擅自增加空调机组,不得擅自移动室内机,可按需要布设室内出风管。 5、未经招租方同意,新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 6、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款项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国贸路26号 |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7日至 2023年11月20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11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承租押金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305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00 | 900 | 120秒 | ||||||
2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601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10 | 600 | 120秒 | ||||||
3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701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20 | 600 | 120秒 | ||||||
4 | (略) 龙华区国贸路汇通大厦901室 | 11月7日9:00 | 11月21日9:30 | 6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魏女士 * 刘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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