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泗自然告字号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泗自然告字号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泗自然告字[2023]009号) 经泗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泗征地2022-12-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生产性配套设施。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配电站采用箱式配电箱,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25-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工业区内严禁建设住宅楼,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 15%。支持和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19-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厂区内严禁建设住宅楼,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19-2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19-3(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厂区内严禁建设住宅楼,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以上地块只接受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登录网挂系统 (http://**: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9时至2023年12月6日16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6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泗征地2022-12-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00分; 2. 泗征地2023-25-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10分; 3. 泗征地2023-19-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20分; 4. 泗征地2023-19-2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30分; 5. 泗征地2023-19-3(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4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由泗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4. 由于系统原因, (略) 场网、 (略) 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 (略) 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8日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泗自然告字[2023]009号) 经泗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泗征地2022-12-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生产性配套设施。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配电站采用箱式配电箱,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25-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工业区内严禁建设住宅楼,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 15%。支持和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19-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厂区内严禁建设住宅楼,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19-2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泗征地2023-19-3(1)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1.围墙建设要求:厂区沿街应建设玛钢或不锈钢通透式围墙,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围墙高度要控制在2米以内,其中下部实体围墙高0.4-0.5米。 2.建筑要求: (略) 道路不准建设临街经营性住房,厂区内严禁建设住宅楼,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地块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垃圾站、消防栓等各项配套设施,应按国家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配置,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4.该地块其它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部门意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以上地块只接受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登录网挂系统 (http://**: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9时至2023年12月6日16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6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泗征地2022-12-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00分; 2. 泗征地2023-25-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10分; 3. 泗征地2023-19-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20分; 4. 泗征地2023-19-2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30分; 5. 泗征地2023-19-3(1)号: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0时4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由泗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4. 由于系统原因, (略) 场网、 (略) 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 (略) 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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