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2023年9月25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684号)批准征收平和县五寨乡新美村集体土地0.681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平和县2023年度第 (略) 建设用地(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收划拨 | 总面积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五寨乡新美村 | 0.6815 | —— | 0.2218 | —— | —— | 0.4597 | —— |
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补偿标准
地类 补偿 标准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五寨乡新美村 | —— | 34.371 | —— | —— | 18.90405 | —— | 按实际计价补偿 |
四、被征收划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本公告期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1日,期满后将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9月25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684号)批准征收平和县五寨乡新美村集体土地0.681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平和县2023年度第 (略) 建设用地(平和县新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收划拨 | 总面积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五寨乡新美村 | 0.6815 | —— | 0.2218 | —— | —— | 0.4597 | —— |
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补偿标准
地类 补偿 标准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五寨乡新美村 | —— | 34.371 | —— | —— | 18.90405 | —— | 按实际计价补偿 |
四、被征收划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本公告期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1日,期满后将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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