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2023]009号出让公告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2023]009号出让公告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2023]009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亩均税收(万元)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2023-132 | 高阳循环经济示范区,纬十街西侧、平安路北侧 | 15733.27 | 工业用地 | ≥1.2,≤3.5 | ≥40% | ≥5%,≤15% | ≤24 | ≥4500 | ≥16.5 | 50 | 472 | 944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到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到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在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二)2023-132号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产业类型为纺织业用地,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6.5万元,环保标准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能耗增加值≥2.23万元/吨标准煤。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2-* *
开户单位: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 (略)
银行帐号:*775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3年11月10日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2023]009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亩均税收(万元)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2023-132 | 高阳循环经济示范区,纬十街西侧、平安路北侧 | 15733.27 | 工业用地 | ≥1.2,≤3.5 | ≥40% | ≥5%,≤15% | ≤24 | ≥4500 | ≥16.5 | 50 | 472 | 944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到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到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在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二)2023-132号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产业类型为纺织业用地,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6.5万元,环保标准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能耗增加值≥2.23万元/吨标准煤。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2-* *
开户单位: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 (略)
银行帐号:*775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3年11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