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黄冈网挂字﹝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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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黄冈网挂字﹝2023﹞21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冈网挂字﹝2023﹞21号 2023-11-10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P2021-13-2号地块

宗地面积

49922.3㎡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福星路以西,货场路以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3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3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5000吨标准煤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839

竞买保证金(万元)

84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 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 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 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 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 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 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 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 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 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 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22-11号地块

宗地面积

8573㎡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张扬路与舵塘路交汇处西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311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29.57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5000吨标准煤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145

竞买保证金(万元)

15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限制排放Hg、Cr、Cd、As、Pb、Ni的项目;建议集中设置循环产业园,鼓励符合化工园生态产业链要求的项目和以废物为原料循环经济型项目,建议集中设置循环产业园。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 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 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23-05号地块

宗地面积

13878㎡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黄上公路与胡家桥大道交汇处东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234

竞买保证金(万元)

24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投资强度

不低于4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5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5000吨标准煤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 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09-40-2号

宗地面积

88667.2㎡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陈家湾路与胡家桥大道交汇处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4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5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10000吨标准煤

挂牌起始价(万元)

149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49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 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09-40-3号

宗地面积

26665.8㎡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单家堑路与陈家湾路交汇处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448

竞买保证金(万元)

45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投资强度

不低于36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3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10000吨标准煤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 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要求等数据以出让文件中的宗地图及规划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黄冈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人在竞买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点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说明》等文件。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为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一经注册不可撤回,请竞买人认真填写各项注册信息,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应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竞买人也可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见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略) (略) 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资料清单见出让文件)。

(七)若不具备上述项目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八)竞买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实,虚构、伪造报名材料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9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1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6时(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前

(五)挂牌时间:2023年11月30日8时—2023年12月13日10时

五、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四)《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网上交易系统的变更公告为准。

(五)如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陈先生 *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陈女士 *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单位

联系地址:黄冈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

联系单位: (略) (略) 场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3-*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冈网挂字﹝2023﹞21号 2023-11-10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P2021-13-2号地块

宗地面积

49922.3㎡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福星路以西,货场路以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3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3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5000吨标准煤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839

竞买保证金(万元)

84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 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 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 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 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 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 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 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 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 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 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22-11号地块

宗地面积

8573㎡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张扬路与舵塘路交汇处西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311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29.57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5000吨标准煤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145

竞买保证金(万元)

15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限制排放Hg、Cr、Cd、As、Pb、Ni的项目;建议集中设置循环产业园,鼓励符合化工园生态产业链要求的项目和以废物为原料循环经济型项目,建议集中设置循环产业园。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 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 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23-05号地块

宗地面积

13878㎡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黄上公路与胡家桥大道交汇处东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234

竞买保证金(万元)

24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投资强度

不低于4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5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5000吨标准煤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 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09-40-2号

宗地面积

88667.2㎡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陈家湾路与胡家桥大道交汇处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4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5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10000吨标准煤

挂牌起始价(万元)

149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49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 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GP2009-40-3号

宗地面积

26665.8㎡

宗地坐落

黄冈化工产业园单家堑路与陈家湾路交汇处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属国家规

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建筑密度

≥35%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宗地现状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挂牌起始价(万元)

448

竞买保证金(万元)

45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1

投资强度

不低于36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30万元/亩

能耗指标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

10000吨标准煤

开工时间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出让价款

支付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备注: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指标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抗震设防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工程

质量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 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 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四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

备 注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要求等数据以出让文件中的宗地图及规划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黄冈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人在竞买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点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说明》等文件。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为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一经注册不可撤回,请竞买人认真填写各项注册信息,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应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竞买人也可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见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略) (略) 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资料清单见出让文件)。

(七)若不具备上述项目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八)竞买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实,虚构、伪造报名材料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9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1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6时(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前

(五)挂牌时间:2023年11月30日8时—2023年12月13日10时

五、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四)《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网上交易系统的变更公告为准。

(五)如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陈先生 *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陈女士 *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单位

联系地址:黄冈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

联系单位: (略) (略) 场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3-*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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