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杨浦区平凉社区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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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杨浦区平凉社区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略) 杨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杨协信示字(2023)第6号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杨浦区平凉社区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东至许昌路、南至平凉路,西至汾州路,北至榆林路

二级

1.93

01F3-01地块: 1.4

01F3-01:住宅用地

01F3-01:住宅用地70年

1、根据**日杨浦区政府发布的《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01F2-01地块(平凉街道10街坊)、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01E4-03地块(平凉街道8、9街坊)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候选人遴选公告》,本次遴选活动为组团地块一次遴选,经遴选活动确定的最终实施主体,须以同一主体参与各地块后续的协议出让活动。因此,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01F2-01地块(平凉街道10街坊)、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01E4-03地块(平凉街道8、9街坊)地块须以同一主体签订出让合同。受 (略) ,须为受让人100% (略) ,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改变。

2、公租房配建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1354.08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根据杨浦区2023年度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方案,经市相关部门同意,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3、风貌保护要求。本项目整地块为肌理保护范围,01F3街坊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以实测为准)。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保留)和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一般)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具体保护更新方式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现状比较有特色的过街楼和门牌坊,建议结合重点保护风貌界面的保护更新予以保留。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局部高度可控制在15米,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4、本项目除严格按照控详规划普适图则要求控制外,还需满足《 (略) 杨浦区平凉社区C*、C*、C*单元、定海社区NO90602、NO906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F2、01F3、02G2、02H1、02H2、03B1、03B2、03B3、03G2、K6A、K6B、K7A、K7B、N7、N8、01A、01B、P1街坊局部调整(YP-03-Ⅱ等风貌保护街坊保护规划)》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和地下控制图则)的要求。本项目应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阶段落实杨浦滨江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平台的相关要求,优化设计方案。

5、绿化建设要求。本地块配套绿地率不少于5%。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6、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7、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沪建建材〔2021〕694号文),并取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8、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各层空间建设范围以边线为最小退让距离。地下空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发层数与层高。涉及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一般)和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保留)的地下各层空间建设范围,根据工程可行性确定历史建筑下方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同一街坊内地块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建设实施时,地下空间可不退让地块边界;相应地块分别建设实施时,地块边界退让应符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郭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日

(略) 杨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杨协信示字(2023)第6号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杨浦区平凉社区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东至许昌路、南至平凉路,西至汾州路,北至榆林路

二级

1.93

01F3-01地块: 1.4

01F3-01:住宅用地

01F3-01:住宅用地70年

1、根据**日杨浦区政府发布的《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01F2-01地块(平凉街道10街坊)、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01E4-03地块(平凉街道8、9街坊)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候选人遴选公告》,本次遴选活动为组团地块一次遴选,经遴选活动确定的最终实施主体,须以同一主体参与各地块后续的协议出让活动。因此,杨浦区平凉社区03B1-01地块(平凉街道5街坊)、01F2-01地块(平凉街道10街坊)、01F3-01地块(平凉街道11街坊)、01E4-03地块(平凉街道8、9街坊)地块须以同一主体签订出让合同。受 (略) ,须为受让人100% (略) ,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改变。

2、公租房配建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1354.08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根据杨浦区2023年度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方案,经市相关部门同意,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3、风貌保护要求。本项目整地块为肌理保护范围,01F3街坊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以实测为准)。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保留)和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一般)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具体保护更新方式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现状比较有特色的过街楼和门牌坊,建议结合重点保护风貌界面的保护更新予以保留。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局部高度可控制在15米,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4、本项目除严格按照控详规划普适图则要求控制外,还需满足《 (略) 杨浦区平凉社区C*、C*、C*单元、定海社区NO90602、NO906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F2、01F3、02G2、02H1、02H2、03B1、03B2、03B3、03G2、K6A、K6B、K7A、K7B、N7、N8、01A、01B、P1街坊局部调整(YP-03-Ⅱ等风貌保护街坊保护规划)》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和地下控制图则)的要求。本项目应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阶段落实杨浦滨江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平台的相关要求,优化设计方案。

5、绿化建设要求。本地块配套绿地率不少于5%。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6、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7、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沪建建材〔2021〕694号文),并取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8、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各层空间建设范围以边线为最小退让距离。地下空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发层数与层高。涉及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一般)和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保留)的地下各层空间建设范围,根据工程可行性确定历史建筑下方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同一街坊内地块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建设实施时,地下空间可不退让地块边界;相应地块分别建设实施时,地块边界退让应符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郭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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