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骑泰达电气有限公司闲置缝纫机处置交易公告
山东重骑泰达电气有限公司闲置缝纫机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3]051 | ||
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闲置缝纫机处置 | ||
出让方全称 | (略) | ||
挂牌价格 | 855元 | ||
挂牌期限 | 2023.11.15—2023.11.28 | ||
主 要 | 评估值 | 855.00 | |
评估机构 | 山东华瑞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7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3】第1125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 (略) 股东会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中共济南监狱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 (第015期)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监狱 | ||
标的所在地 | (略) 中区党家庄镇西济微路399号 (略) 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山东 (略) 19台闲置缝纫机,评估价值为855元,挂牌价格为855元。详情参考:【重骑泰达电气】资产明细表(1).rar。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的现场勘查为准。 其他事宜详见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3】第1125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60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6、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受让方进厂人员需严格遵守转让方监狱企业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济南分公司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葛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3]051 | ||
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闲置缝纫机处置 | ||
出让方全称 | (略) | ||
挂牌价格 | 855元 | ||
挂牌期限 | 2023.11.15—2023.11.28 | ||
主 要 | 评估值 | 855.00 | |
评估机构 | 山东华瑞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7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3】第1125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 (略) 股东会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中共济南监狱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 (第015期)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监狱 | ||
标的所在地 | (略) 中区党家庄镇西济微路399号 (略) 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山东 (略) 19台闲置缝纫机,评估价值为855元,挂牌价格为855元。详情参考:【重骑泰达电气】资产明细表(1).rar。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的现场勘查为准。 其他事宜详见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3】第1125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60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6、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受让方进厂人员需严格遵守转让方监狱企业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济南分公司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葛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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