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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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略) 七里街道御河社区4组、南池社区4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9921公顷,其中农用地2.8467公顷(耕地1.8573公顷,园地0.0318公顷,林地0.0123公顷,草地0.4823公顷,其他农用地0.4630公顷),建设用地0.145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2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略) 七里街道御河社区4组、南池社区4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9921公顷,其中农用地2.8467公顷(耕地1.8573公顷,园地0.0318公顷,林地0.0123公顷,草地0.4823公顷,其他农用地0.4630公顷),建设用地0.145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2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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