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东北镇红土村8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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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东北镇红土村8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二

中江县东北镇红土村8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二)

江自然告字〔2023〕-B-23号

(略) 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东北镇红土村8社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由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停车泊

位数量

*-2023-B-23

东北镇红土村8社

49115.63㎡(折合73.67亩,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

≤3.0

≥35%

≤30%(其中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80米

机动车:住宅部分≥1.0辆/户且≥1.0辆/100平方米;

商业部分:1.0辆/100平方米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271万元/亩

7986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意向竞买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1日历天,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中江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12月5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 (略) 砂整办印发的《 (略) 砂石管理“六统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政府授权的 (略) 签订承诺书,接受 (略) 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12月5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202312月6日9:00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在202312月6日上午10:00在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开标室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三)该宗地自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待地块西侧隧道开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七、联系方式

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8-*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日


73.67亩宗地图.pdf
2-土地拍卖其他资料.zip
73.67亩须知.pdf
73.67亩公告.pdf
73.67亩宗地图.pdf
73.67亩规条.pdf

中江县东北镇红土村8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二)

江自然告字〔2023〕-B-23号

(略) 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东北镇红土村8社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由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停车泊

位数量

*-2023-B-23

东北镇红土村8社

49115.63㎡(折合73.67亩,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

≤3.0

≥35%

≤30%(其中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80米

机动车:住宅部分≥1.0辆/户且≥1.0辆/100平方米;

商业部分:1.0辆/100平方米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271万元/亩

7986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意向竞买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1日历天,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中江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12月5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 (略) 砂整办印发的《 (略) 砂石管理“六统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政府授权的 (略) 签订承诺书,接受 (略) 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12月5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202312月6日9:00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在202312月6日上午10:00在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开标室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三)该宗地自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待地块西侧隧道开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七、联系方式

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8-*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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