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3]16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最高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建筑 %(JM) | 绿地率%(L) | ||||||||||||
银地(G)[2023]-8号 | 金凤区贺兰山路南侧、福州街东侧。四至界线:东至宁夏昊 (略) 用地,南至宁 (略) 用地,西至福州街,北至银川丰源清 (略) 用地。 | 4960.84平方米(约合7.44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1<R<=2.3 | JM<=25 | L>=35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3125 | 625 | 3590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银地(G)[2023]-21号 | 金凤区正源南街西侧、紫园巷南侧,用地四至:东至正源南街,南至新华西路,西至现状紫园小区,北至紫园巷 | 25059.69平方米(约合37.59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 1<R<=2.0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9547 | 19547 | 22447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
银地(G)[2023]-22号 | 金凤区黄河路北侧、宁安东巷东侧,用地四至:东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用地,南至黄河东路林带,西至宁安东巷,北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用地 | 14878.79平方米(约合22.32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 1<R<=2.0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1607 | 11607 | 13347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银地(G)[2023]-23号 | 金凤区长城中路南侧、宁安大街林带西侧,用地四至:东至宁安大街林带,南至铁路专用线保护范围,西至规划路,北至长城中路 | 55094.19平方米(约合82.64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1<R<=2.0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41320 | 20660 | 47518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10时3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以上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其中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须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须取得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竞买申请 (略) 不得同时申请该宗地,并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具体承诺模板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
(二)竞买申请人购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土地出让金)不得为借款、贷款、担保、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并对上述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具体承诺模板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
(三)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银地(G)〔2023〕-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3590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银地(G)〔2023〕-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22447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银地(G)〔2023〕-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13347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银地(G)〔2023〕-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47518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银地(G)〔2023〕-8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银地(G)〔2023〕-23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银地(G)〔2023〕-21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14时3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4时3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银地(G)〔2023〕-22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5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现场摇号详见《 (略) 辖区住宅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规则》)。
(二)以上宗地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需进行现场签到、身份查验,竞买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网上申购回执单(系统打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摇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
(三)以上宗地交易结束后, (略) 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资质和竞得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及其相关资料组织查验, (略) 金融工作局对竞得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竞买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查验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银地(G)〔2023〕-8号地块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应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48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已规划公配幼儿园,小区内部不再单独配建。涉及托幼用地事宜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具体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银地(G)〔2023〕-21号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需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6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192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规划有公配幼儿园,小区内不再单独配建幼儿园及托幼位。相关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银地(G)〔2023〕-22号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应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0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规划有公配幼儿园,小区内不再单独配建幼儿园及托幼位。相关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银地(G)〔2023〕-23号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应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6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432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已规划公配幼儿园,小区内部不再单独配建,涉及托幼用地事宜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相关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
(五)银地(G)〔2023〕-8号竞得人付清地价款后 (略) 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向竞得人交付土地;涉及地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银地(G)〔2023〕-21号和银地(G)〔2023〕-22号竞得人付清地价款后30日内由金凤区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涉及地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银地(G)〔2023〕-23号竞得人付清地价款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地界内的树木、配电箱、信号塔及电线 (略) 园林管理局及金凤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移除;涉及地上、地下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含幼儿园建设成本,成交价款不含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951-*。
(略) 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3]16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最高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建筑 %(JM) | 绿地率%(L) | ||||||||||||
银地(G)[2023]-8号 | 金凤区贺兰山路南侧、福州街东侧。四至界线:东至宁夏昊 (略) 用地,南至宁 (略) 用地,西至福州街,北至银川丰源清 (略) 用地。 | 4960.84平方米(约合7.44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1<R<=2.3 | JM<=25 | L>=35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3125 | 625 | 3590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银地(G)[2023]-21号 | 金凤区正源南街西侧、紫园巷南侧,用地四至:东至正源南街,南至新华西路,西至现状紫园小区,北至紫园巷 | 25059.69平方米(约合37.59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 1<R<=2.0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9547 | 19547 | 22447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
银地(G)[2023]-22号 | 金凤区黄河路北侧、宁安东巷东侧,用地四至:东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用地,南至黄河东路林带,西至宁安东巷,北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用地 | 14878.79平方米(约合22.32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 1<R<=2.0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1607 | 11607 | 13347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银地(G)[2023]-23号 | 金凤区长城中路南侧、宁安大街林带西侧,用地四至:东至宁安大街林带,南至铁路专用线保护范围,西至规划路,北至长城中路 | 55094.19平方米(约合82.64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1<R<=2.0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41320 | 20660 | 47518 | 2023年9月19日 09时00分 | 2023年10月8日 16时30分 | 2023年10月10日10时3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以上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其中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须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须取得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竞买申请 (略) 不得同时申请该宗地,并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具体承诺模板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
(二)竞买申请人购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土地出让金)不得为借款、贷款、担保、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并对上述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具体承诺模板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
(三)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银地(G)〔2023〕-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3590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银地(G)〔2023〕-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22447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银地(G)〔2023〕-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13347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银地(G)〔2023〕-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47518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最高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银地(G)〔2023〕-8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银地(G)〔2023〕-23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银地(G)〔2023〕-21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14时3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4时3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银地(G)〔2023〕-22号地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于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1日15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现场摇号详见《 (略) 辖区住宅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规则》)。
(二)以上宗地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需进行现场签到、身份查验,竞买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网上申购回执单(系统打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摇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
(三)以上宗地交易结束后, (略) 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资质和竞得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及其相关资料组织查验, (略) 金融工作局对竞得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竞买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查验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银地(G)〔2023〕-8号地块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应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48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已规划公配幼儿园,小区内部不再单独配建。涉及托幼用地事宜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具体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银地(G)〔2023〕-21号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需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6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192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规划有公配幼儿园,小区内不再单独配建幼儿园及托幼位。相关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银地(G)〔2023〕-22号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应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0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规划有公配幼儿园,小区内不再单独配建幼儿园及托幼位。相关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银地(G)〔2023〕-23号按照居住人口规模核算,用地内应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并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6个、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432平方米,由于项目周边已规划公配幼儿园,小区内部不再单独配建,涉及托幼用地事宜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相关要求以《关于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意见》(银政办规发〔2020〕1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
(五)银地(G)〔2023〕-8号竞得人付清地价款后 (略) 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向竞得人交付土地;涉及地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银地(G)〔2023〕-21号和银地(G)〔2023〕-22号竞得人付清地价款后30日内由金凤区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涉及地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银地(G)〔2023〕-23号竞得人付清地价款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地界内的树木、配电箱、信号塔及电线 (略) 园林管理局及金凤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移除;涉及地上、地下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含幼儿园建设成本,成交价款不含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951-*。
(略) 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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