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东龙挂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津东龙挂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龙(挂)2023-03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东区龙涵道与钢厂路交口西南侧,其四至为:东至钢厂路,南至先锋路,西至龙平路,北至龙涵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有树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完成树木迁移工作。界内南侧地上有1架天车、1根信号塔、2间通信设备机房、1间供电设备机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工作。界内地上、地下有供电、电信、输配、热力、排水管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改拆除工作。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 (略) 更新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47680.5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指标见下表:
规划用地 性质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居住用地 | 45227.2 | ≤1.29 | ≥40 | ≤30 | 57892 | 含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
服务设施用地 | 2453.3 | ≤0.94 | ≥35 | ≤35 | 2300 | 幼儿园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教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教育50年,挂牌起始价为290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
其他要求:
1.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
2. (略)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4.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5.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7.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8.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当日,与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 (略) 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第一机床总厂及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公共要素供给等内容。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的最高限价为33350万元。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8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12月15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7:30。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资信证明。
五、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6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9:45。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2023年12月18日上午9:45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88号207室,电话:*。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摇号结果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土地竞买联系单位: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地块情况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竞买报名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规划咨询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龙(挂)2023-03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东区龙涵道与钢厂路交口西南侧,其四至为:东至钢厂路,南至先锋路,西至龙平路,北至龙涵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有树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完成树木迁移工作。界内南侧地上有1架天车、1根信号塔、2间通信设备机房、1间供电设备机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工作。界内地上、地下有供电、电信、输配、热力、排水管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改拆除工作。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 (略) 更新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47680.5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指标见下表:
规划用地 性质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居住用地 | 45227.2 | ≤1.29 | ≥40 | ≤30 | 57892 | 含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
服务设施用地 | 2453.3 | ≤0.94 | ≥35 | ≤35 | 2300 | 幼儿园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教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教育50年,挂牌起始价为290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
其他要求:
1.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
2. (略)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4.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5.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7.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8.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当日,与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 (略) 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第一机床总厂及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公共要素供给等内容。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的最高限价为33350万元。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8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12月15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7:30。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资信证明。
五、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6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9:45。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2023年12月18日上午9:45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88号207室,电话:*。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摇号结果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土地竞买联系单位: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地块情况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竞买报名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规划咨询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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