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中洲的9000亩芦苇
位于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中洲的9000亩芦苇
【发稿时间 :2023-11-16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124-2 | 转让底价 | 27.00万元 |
项目名称 | 位于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中洲的9000亩芦苇 | ||
挂牌日期 | 2023-11-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老湾回族乡中洲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16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循价鉴[2023]第33099号)中评估明细表中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该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不持任何异议。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评估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保管、移交、砍割、运输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受让方必须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芦苇砍割、运输完毕,并清场退出白沙洲。逾期或未按照要求进行清场的,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标的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协调集体堆场、过河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在同等条件下,2022年承包芦苇砍割的承包商享有优先购买权。 6.标的设置履约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受让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芦苇的采收工作后,凭转让方出具的采收完工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手续。 7.转让标的的砍割、装卸、运输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承担标的采收、装卸及运输的所有费用。 8.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和火源管理。若引发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产权交易费用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8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踏勘联系人:金华,联系电话:*。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循其本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循价鉴[2023]第33099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7.00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本页面
【发稿时间 :2023-11-16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124-2 | 转让底价 | 27.00万元 |
项目名称 | 位于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中洲的9000亩芦苇 | ||
挂牌日期 | 2023-11-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老湾回族乡中洲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16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循价鉴[2023]第33099号)中评估明细表中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该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不持任何异议。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评估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保管、移交、砍割、运输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受让方必须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芦苇砍割、运输完毕,并清场退出白沙洲。逾期或未按照要求进行清场的,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标的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协调集体堆场、过河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在同等条件下,2022年承包芦苇砍割的承包商享有优先购买权。 6.标的设置履约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受让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芦苇的采收工作后,凭转让方出具的采收完工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手续。 7.转让标的的砍割、装卸、运输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承担标的采收、装卸及运输的所有费用。 8.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和火源管理。若引发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产权交易费用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8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踏勘联系人:金华,联系电话:*。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循其本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循价鉴[2023]第33099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7.00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本页面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