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麻二-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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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麻二-82

   编号:江海自然公告字〔2023〕82号

   (略) 建设需要,拟征 (略)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为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 (略)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0.0742公顷(折合1.1130亩,其中:草地0.0742公顷)。实际地类及面积以项目最终征地核实为准。地类数据来源为202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转发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22号)、《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以下部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共117.75万元/公顷。

  2. (略) 留用地相关政策执行。

  3.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略) 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编号:江海自然公告字〔2023〕82号

   (略) 建设需要,拟征 (略)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为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 (略)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二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0.0742公顷(折合1.1130亩,其中:草地0.0742公顷)。实际地类及面积以项目最终征地核实为准。地类数据来源为202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转发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22号)、《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以下部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共117.75万元/公顷。

  2. (略) 留用地相关政策执行。

  3.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略) 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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