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3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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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第3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8

兰陵县第3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3-11-17

信息发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 (略) 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规定,经兰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兰陵县西石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县于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县韩家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实施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兰陵县东升路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 (略) 北京路8号

三、本期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兰陵县西石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矿2023-04)

采矿权名称

兰陵县西石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位置

兰陵县磨山镇西石良村西

面积

0.2902km2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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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100m至+10m

拟出让年限

11年(含基建期)

矿 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概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141.40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保有资源量1437.68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可采储量1003.02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储量1408.93万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综合利用剥离物生产规模140.47万吨/年。

起始价及增加幅度

起始价为6312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底 价

不设底价

保证金

3000万元

(二)兰陵县于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矿2023-05)

采矿权名称

兰陵县于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位置

兰陵县苍山街道于庄村东

面积

0.2678km2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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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161m至+60m

拟出让年限

11年(含基建期)

矿 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概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2170.4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保有资源量520.73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可采储量2025.47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储量510.31万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综合利用剥离物生产规模50.39万吨/年。

起始价及增加幅度

起始价为9008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底 价

不设底价

保证金

3000万元。

(三)兰陵县韩家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矿2023-06)

采矿权名称

兰陵县韩家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位置

兰陵县车辋镇黄山峪村东

面积

0.7746km2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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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309m至+140m

拟出让年限

18年(含基建期)

矿 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概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4532.8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保有资源量2124.54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可采储量3284.29

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储量1376.65万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综合利用剥离物生产规模83.83万吨/年。

起始价及增加幅度

起始价为1594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底 价

不设底价

保证金

3000万元。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按照《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

五、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竞得人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七、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00)

网上地址:http://**

八、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在网站首页“ 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CA网上办理”中办理CA证书。(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期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期限届满,经询问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转为现场竞价,规定时限内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本期采矿权进出道路、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出让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原矿山资产的补偿,矿地和谐关系建设,须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登记手续后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安全、文物保护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交通、文旅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二)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建议竞买人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拟设矿区及周边相关情况,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该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竞买申请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采矿权投标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二、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20%的违约金,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三、其他约定

采矿权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善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相关前置材料,并提交至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四、联系方式

挂牌单位: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曹科长

电 话:*

地 址:兰陵县东升路5号

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兰陵县资源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

兰陵县第3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3-11-17

信息发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 (略) 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规定,经兰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兰陵县西石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县于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县韩家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实施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兰陵县东升路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 (略) 北京路8号

三、本期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兰陵县西石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矿2023-04)

采矿权名称

兰陵县西石良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位置

兰陵县磨山镇西石良村西

面积

0.2902km2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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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100m至+10m

拟出让年限

11年(含基建期)

矿 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概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141.40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保有资源量1437.68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可采储量1003.02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储量1408.93万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综合利用剥离物生产规模140.47万吨/年。

起始价及增加幅度

起始价为6312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底 价

不设底价

保证金

3000万元

(二)兰陵县于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矿2023-05)

采矿权名称

兰陵县于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位置

兰陵县苍山街道于庄村东

面积

0.2678km2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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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161m至+60m

拟出让年限

11年(含基建期)

矿 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概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2170.4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保有资源量520.73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可采储量2025.47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储量510.31万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综合利用剥离物生产规模50.39万吨/年。

起始价及增加幅度

起始价为9008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底 价

不设底价

保证金

3000万元。

(三)兰陵县韩家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兰陵矿2023-06)

采矿权名称

兰陵县韩家庄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位置

兰陵县车辋镇黄山峪村东

面积

0.7746km2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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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309m至+140m

拟出让年限

18年(含基建期)

矿 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概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4532.8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保有资源量2124.54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可采储量3284.29

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可采储量1376.65万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综合利用剥离物生产规模83.83万吨/年。

起始价及增加幅度

起始价为1594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底 价

不设底价

保证金

3000万元。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按照《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

五、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竞得人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七、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00)

网上地址:http://**

八、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在网站首页“ 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CA网上办理”中办理CA证书。(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期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期限届满,经询问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转为现场竞价,规定时限内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本期采矿权进出道路、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出让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原矿山资产的补偿,矿地和谐关系建设,须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登记手续后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安全、文物保护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交通、文旅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二)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建议竞买人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拟设矿区及周边相关情况,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该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竞买申请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采矿权投标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二、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20%的违约金,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三、其他约定

采矿权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善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相关前置材料,并提交至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四、联系方式

挂牌单位: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曹科长

电 话:*

地 址:兰陵县东升路5号

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兰陵县资源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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