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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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探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矿挂〔202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公开挂 (略) 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略) 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

勘查矿种:地热(理疗热矿水)

地理位置:叙永县落卜镇、正东镇

面积:2.8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105°30′30.000″

28°03′45.000″

2

105°31′45.000″

28°03′45.000″

3

105°31′45.000″

28°03′00.000″

4

105°30′30.000″

28°02′60.000″

5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起始价:人民币60万元

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T<60℃的按3.6%、60℃≤T<90℃的按4.2%、T≥90℃的按4.7%

银行担保函金额:12万元

矿业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成交价和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两部分组成。探矿权成交价一次性缴纳,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的部分,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不晚于次年2月底。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应具有营利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其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出让方式

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探矿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

3.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4.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凭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资格确认

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须签订《竞买承诺书》、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八、挂牌期限和报价地点

挂牌期限:**日8:30到**日15:30 (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日8:30-**日12:00(正常工作时间内)前报价地点为: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日15:00-15:30报价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组织现场竞价。

九、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十、风险及有关事项提醒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出让探矿权范围与油气矿业权存在重叠。竞得人需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时提交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的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以及不影响油气探矿权人权益承诺。

3.拟出让探矿权范围涉及林地,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确需占用林地的,应按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

4.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按相关规定扣减面积。

5.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同时,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靳先生 联系电话:0830-*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略) 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探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矿挂〔202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公开挂 (略) 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略) 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叙永县长乐地热普查

勘查矿种:地热(理疗热矿水)

地理位置:叙永县落卜镇、正东镇

面积:2.8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105°30′30.000″

28°03′45.000″

2

105°31′45.000″

28°03′45.000″

3

105°31′45.000″

28°03′00.000″

4

105°30′30.000″

28°02′60.000″

5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起始价:人民币60万元

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T<60℃的按3.6%、60℃≤T<90℃的按4.2%、T≥90℃的按4.7%

银行担保函金额:12万元

矿业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成交价和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两部分组成。探矿权成交价一次性缴纳,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的部分,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不晚于次年2月底。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应具有营利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其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出让方式

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探矿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

3.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4.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凭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资格确认

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须签订《竞买承诺书》、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八、挂牌期限和报价地点

挂牌期限:**日8:30到**日15:30 (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日8:30-**日12:00(正常工作时间内)前报价地点为: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日15:00-15:30报价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组织现场竞价。

九、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十、风险及有关事项提醒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出让探矿权范围与油气矿业权存在重叠。竞得人需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时提交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的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以及不影响油气探矿权人权益承诺。

3.拟出让探矿权范围涉及林地,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确需占用林地的,应按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

4.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按相关规定扣减面积。

5.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同时,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靳先生 联系电话:0830-*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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