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及后栋第一至二层房屋租赁交易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及后栋第一至二层房屋租赁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及后栋第一至二层房屋租赁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69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1-23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11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3-12-07 10:00:00 |
底价(万元): | 7.547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2.6416 |
报价幅度(万元): | 0.0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2-07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及后栋第一至二层房屋,面积合计1440.68平方米,无房产证,无国土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现状为:出租,原承租人仍在使用;标的混合结构普通自建房,水电齐全,普通装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 (略) (略) 发布招租公告, (略) (略) 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 (略) (略)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 (略) (略) (略) , (略) 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2.6416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由于租赁标的较为陈旧,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如承租方进场需大面积改造修缮,相关修缮费及修缮工程开工申请手续均由*方自行解决,出租方可给予相应的配合,在工程竣工后承租方提供有关资料给出租方备案使用。根据承租方提供的修缮方案情况,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给予适当的延长免租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满,所有装饰、加建不动产附着物均不得拆除,一切归出租人所有。意向承租方凡参加报价者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清晰明确。 承租方根据国家或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自行依法办理相关使用(经营)手续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承租方清晰标的现状,承租方不得任何理由为由退租或拒缴交租金;出租方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监督检查权,承租方必须保证物业消防通道(公共楼梯等)畅通无阻,保持楼面、露台干净畅通、无堆积,避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租金第4年起增加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每月租金按第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要求调整租金。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凡报名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标的总面积为1440.68平方米,其中:1、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第一至五层及后栋第一层房屋,面积合计1166.63平方米,目前出租,合同租期已届满,原承租人仍在使用;2、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第六层(天面层)及后栋第二层房屋,面积合计274.05平方米,目前空置。如本次竞得人不是原承租方的,同意给予原承租方10天搬迁期,则物业交付日期顺延10天。 (九)本次租赁标的为国有资产,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府或租赁标的权属人需收回租赁标的或债权人清偿债务需处置租赁标的等特殊情况,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交回租赁标的(搬迁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作任何赔偿。因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一)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十二)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752-*。 |
附件: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及后栋第一至二层房屋租赁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69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1-23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11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3-12-07 10:00:00 |
底价(万元): | 7.547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2.6416 |
报价幅度(万元): | 0.0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2-07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及后栋第一至二层房屋,面积合计1440.68平方米,无房产证,无国土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现状为:出租,原承租人仍在使用;标的混合结构普通自建房,水电齐全,普通装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 (略) (略) 发布招租公告, (略) (略) 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 (略) (略)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 (略) (略) (略) , (略) 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2.6416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由于租赁标的较为陈旧,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如承租方进场需大面积改造修缮,相关修缮费及修缮工程开工申请手续均由*方自行解决,出租方可给予相应的配合,在工程竣工后承租方提供有关资料给出租方备案使用。根据承租方提供的修缮方案情况,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给予适当的延长免租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满,所有装饰、加建不动产附着物均不得拆除,一切归出租人所有。意向承租方凡参加报价者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清晰明确。 承租方根据国家或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自行依法办理相关使用(经营)手续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承租方清晰标的现状,承租方不得任何理由为由退租或拒缴交租金;出租方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监督检查权,承租方必须保证物业消防通道(公共楼梯等)畅通无阻,保持楼面、露台干净畅通、无堆积,避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租金第4年起增加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每月租金按第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要求调整租金。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凡报名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标的总面积为1440.68平方米,其中:1、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第一至五层及后栋第一层房屋,面积合计1166.63平方米,目前出租,合同租期已届满,原承租人仍在使用;2、 (略) 惠城区中山西路30号第六层(天面层)及后栋第二层房屋,面积合计274.05平方米,目前空置。如本次竞得人不是原承租方的,同意给予原承租方10天搬迁期,则物业交付日期顺延10天。 (九)本次租赁标的为国有资产,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府或租赁标的权属人需收回租赁标的或债权人清偿债务需处置租赁标的等特殊情况,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交回租赁标的(搬迁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作任何赔偿。因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一)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十二)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752-*。 |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